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全国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 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
- 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国家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地区、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县、区、旗,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 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展改革委(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部、科技部(含自然科学基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国防科工局)、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含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含民用航空局、铁路局)、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含地震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新闻出版署、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
- 省级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省按照原部门填报):发展改革委(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厅、科技厅(含自然科学基金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含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含地震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科学院(科学技术院)、社科院、气象局、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 市级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市按照原部门填报):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民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含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含地震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科学院、社科院、气象局、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 县级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县按照原部门填报):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民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含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含地震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气象局、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科普统计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具体统计实施工作。
各省、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国科普统计按中央、国务院部门及省、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 科技部负责全国科普统计。包括:向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以及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开展统计人员在线填报培训,审核数据,汇总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形成国家科普统计年度报告。
- 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在线填报培训,审核数据;将本部门所有调查表报科技部。
- 各省科技厅负责本省科普统计。包括:向本省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各市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在线填报培训,审核数据;把本省所有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建立本省科普统计数据库;将本省所有调查表报科技部。
- 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
- 县科技局负责本县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县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
五、在线填报系统
2017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 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科普统计在线填报系统及培训教材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地址同上。
六、填报时间
请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务必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本地的所有在线填报的《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以及纸质版的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科技部。
请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本部门数据在线完成填报的《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以及纸质版的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科技部。
科普场馆说明文件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提交kptj@istic.ac.cn 。
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科技部在汇总各省、各有关部门科普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核实和修正。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没有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难以保障数据填报的真实。因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层层把关。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 科技部对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省科技行政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将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填报的数据负责,配合科技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 省科技厅对本省同级部门和所属各市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省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省科技厅的数据负责,协助省科技厅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 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和所属各县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 县科技局对本县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县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八、注意事项
-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 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场馆类型(科技馆、科学技术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馆)
(2)场馆建设背景、发展历程及规划
(3)场馆建设现状(规模、面积、设施、功能)
(4)经费支持及人才队伍
(5)合作与交流
(6)主要活动及影响(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