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海西创新研究院是以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为依托,融合城市环境研究所,联合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物理研究所、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近代物理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上海光学与精密机械研究所、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等13家中科院研究所和高校,于2018年1月正式获批筹建。
战略定位
注重原创基础研究,加强变革创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引领国际结构化学、晶体材料学科发展,发挥纳米催化和激光技术领域的优势,以此带动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满足国家和海西区域重大需求,支撑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方向布局
坚持“三个面向”、“四个率先”,聚焦科学前沿和重大需求,在基础前沿交叉、先进材料、能源、信息等领域,布局功能材料结构化学、团簇科学基础、分子与纳米催化、光电功能材料、激光技术集成与应用、稀土高质利用、新能源材料、增材制造、电机控制与智能装备、污染物控制、生态城市建设等研究方向,凝练“功能材料结构设计”、“精细化学品变革性工业生产技术”、“光电晶体材料与全固态激光技术集成”、“稀土高效清洁分离和均衡高质利用”、“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集成技术”等5个重大科技任务。
总体建设目标
实现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贯通,把海西创新研究院建设成为国际物质科学前沿原创基地、新兴产业与变革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海峡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4基地1平台),建成国际领先的结构化学、先进材料和器件集成与应用综合研究机构。
阶段建设目标
2020年,建成国际同领域具有卓越竞争力和重要影响的研究机构,产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基本实现“四个率先”;建成集原创研究、技术开发、科技产业于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成从原创基础研究到变革创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典范;建成两岸交流合作的“加速器”;建成国内重要的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成创新研究院筹建,提请验收评估。
2025年,建成国际一流的结构化学、先进材料和器件集成与应用综合研究机构结构化学、晶体材料、稀土发光和资源环境等若干领域处于国际领跑水平;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成两岸交流合作规模效应的示范;建成国内一流的成果转移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
2030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结构化学、先进材料和器件集成与应用综合研究机构引领发展,实现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三重大”产出,全面实现“四个率先”;造就一批杰出战略科学家;建成两岸交流合作的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中心;建成全球知名的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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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进展
2017年12月7日,中科院第12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海西创新研究院实施方案、福建物构所和城市环境所两所融合方案和国科大福建学院建设方案及共建协议。
2018年1月26日,中科院发布《关于批准筹建种子创新研究院和海西创新研究院的通知》,正式批准筹建海西创新研究院。依托福建物构所,筹建海西创新研究院,筹建期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
2018年5月3日至5日,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在厦门召开战略研讨会,探讨推进两所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2018年5月15日,中科院上海分院分党组受中科院党组委托,在厦门召开城市环境所和福建物构所领导人员调整宣布大会。
2018年6月19日至20日,中科院党组成员、秘书长邓麦村赴海西研究院(福建物构所),就落实“率先行动”计划、研究所分类改革、海西创新研究院建设发展等进行工作调研。
2018年7月25日,成立两所融合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第一届两所联合学术委员会、第一届两所联合工程技术专门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下发《福建物构所与城市环境所融合发展基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年10月17日至18日,中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深赴福建物构所、城市环境所,就研究所四类机构改革、两所融合发展、海西创新研究院建设发展等进行工作调研。
2018年12月29日,下达《2018年福建物构所与城市环境所融合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和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将“废弃光伏组件与稀土永磁材料中稀贵金属及稀土材料的回收再利用”等7项项目列入2018年第一批两所融合发展基金项目计划。
以上文字信息由科塔学术收集于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网站,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