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就截至目前各地出台的“双一流”方案或计划进行一些梳理,以便对全国整体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在国务院于2015年11月5日颁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之后,“双一流”建设替代“211”“985”迅速成为新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按照《方案》所提出的“总体规划,分级支持”的措施,地方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在《方案》出台后,不少省份都以此为模板,制定本地的“双一流”建设方案。还有一些省份早在《方案》颁布之前,就提出了本省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或学科建设计划。本文就截至目前各地出台的这些方案或计划进行一些梳理[1],以便对全国整体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1. 各地出台的“双一流”建设方案
在《方案》颁布之后,河南、海南、贵州、内蒙古等省份纷纷发布本地区的“双一流”建设方案。从方案名称可以看到,各地实施的方案有的大致相同,有的则有差异。贵州、内蒙古、河北等地与《方案》相同,都是“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宁夏提出“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河南、海南、云南、新疆等地则仅实施特色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或重点专业建设,甘肃、安徽提出“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江苏提出进行“高水平大学”建设,广西提出实施“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
省份 | 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 |
1 | 河南 | 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 2015年12月8日 |
2 | 海南 | 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 2016年4月8日 |
3 | 贵州 | 关于大力推进区域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 | 2016年4月29日 |
4 | 内蒙古 | 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 2016年5月16日 |
5 | 河北 | 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 | 2016年5月17日 |
6 | 江苏 |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 | 2016年6月15日 |
7 | 广西 | 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实施方案 | 2016年6月22日 |
8 | 甘肃 | 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 2016年7月28日 |
9 | 陕西 | 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 | 2016年8月17日 |
10 | 云南 | 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 2016年9月5日 |
11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方案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 2016年8月19日 2016年9月29日 |
12 | 深圳 | 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16年10月21日 |
13 | 宁夏 | 自治区西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 | 2016年12月27日 |
14 | 山东 | 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 | 2016年12月26日 |
15 | 湖北 | 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16年12月28日 |
16 | 安徽 | 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 2016年12月28日 |
17 | 辽宁 | 辽宁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 2017年1月3日 |
18 | 青海 | 关于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 2017年1月10日 |
19 | 湖南 | 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 2017年2月10日 |
20 | 山西 | 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 | 2017年2月26日 |
21 | 福建 | 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 | 2017年3月6日 |
早在《方案》颁布之前,就有不少省份制定了本省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或学科建设计划。2014年10月,福建决定支持三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2014年10月,浙江发布《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2015年,开展省一流学科遴选工作(2016年10月,出台《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上海于2014年11月制定了《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决定实施上海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2016年1月,制定《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北京于2015年3月发布《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2015年4月,广东发布《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1月,印发《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科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
除了以上省份外,其余省份在“十三五”规划等文件中也都提到要推进“双一流”建设或“高水平大学”建设,“双一流”建设方案也在积极准备和筹划中。如:《江西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已审议通过,但还没有对外公布。2016年11月,重庆市教委通报“十三五”期间将实施“五项计划”,其一就是“双一流”建设计划;并将“发布《重庆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列为2017年教育工作要点之一。2017年2月,黑龙江发布《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二期)》,提出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加快制定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林已将推进“双一流”建设纳入省“十三五”规划和教育“十三五”规划,并将在2017年出台《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12月,四川发布《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提出统筹建设高水平高校和学科;四川教育厅将制定“双一流”建设实施意见列为2017年工作要点之一。2016年8月,西藏出台《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2017年1月,天津市教委公布《天津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可以说,“双一流”建设已经成为各地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而《方案》则起到了指南的作用。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这是对贯彻落实《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对于各地的“双一流”建设方案的落地也将起到指导作用。
2.“双一流”建设目标
各地在“双一流”建设方案中,都明确提出了建设目标,这些目标大多都比较详细,具体列明了到什么时间点,有多少大学和学科进入什么排名。
- 浙江: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列全国省(区、市)前6位,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到2020年,有4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30%;争取省属高校ESI前1‰取得突破,一批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若干学科名列全国前3位。
- 上海: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顶尖、国家和区域急需的标准,分类建设、优化布局、凸显优势,重点建设一批高峰学科和若干高峰领域(方向);围绕国家需求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凝练学科重点方向,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贡献突出、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原学科群。
- 安徽: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流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到2020年,重点建设8所左右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10所左右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20所左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高职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 北京: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实施50个左右的高精尖项目。
- 广东:到2020年,重点建设高校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提升,达到或接近同类型“985工程”高校水平,或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范围。每所高校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或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三名的数量有所增加,较重点建设前至少新增3个以上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或 5个以上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10%;到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所依托主干学科的排名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或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三名或前10%,已进入的排位明显上升或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到2030年,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建设项目总体上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并带动全省高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大幅提升,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 河南:2024年,5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前列,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权威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十名或前5%。
- 海南:2020年,5个及以上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进入前10名。15个左右的学科在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对接海南“12+1”重点行业、引领海南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大作用。
- 贵州: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学科专业进入区域前列或接近全国一流水平,一些具有冲击国内国际一流的能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学科领域成为培养和造就科技领军人才的基地,服务区域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更加突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加强。
- 内蒙古:到2020年,全区有4至6所高等学校初步具备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基础条件,内蒙古大学争取在2025年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蒙医学、蒙药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其中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
- 河北:到2020年,3所左右大学达到或接近国家一流大学水平,一批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 江苏:到2020年,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支持若干所大学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
- 广西:分批遴选若干所高校立项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国内高水平大学、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术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支持具有博士点高校和博士授权点立项建设高校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支持本科院校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使一批学科进入国内同类学科先进行列。分类重点支持建设优质专业。到2020年,一批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若干个专业进入国内一流前列或国际一流行列。分类重点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重点扶持战略性重点保护专业。
- 甘肃:“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左右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强的一流学科,其中2-3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1‰或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10%,达到世界一流水平;15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或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20%,达到国内一流水平。6所大学进入国际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行列,3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内一流高职行列。
- 陕西:到2020年,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持续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支持30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持续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
- 云南:到 2020年,努力使云南高校学科整体实力达到一个新水平,力争5个左右的一级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使一批一级学科跻身国内学科排名前10%,且这些一级学科中至少有1至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力争支撑获得2-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批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或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 新疆:“十三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数量为50个左右,其中10个争取建成国内一流学科,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30%,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高峰;30个学科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50%,力争大部分建成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高原;建设10个特别扶持学科,面向交叉学科和边远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点,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新生力量。在全区本科高校建设50个重点专业,包括10个特色品牌专业、25个创新创业示范专业和15个战略新兴专业。
- 深圳:坚持以打造高水平学科为基础,较大规模高校和特色学院建设并举,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同步推进,经过10年左右努力,建立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高等教育中心。到2020年,5-6所高校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到2025年,3-5所高校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到2020年,力争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的学科达到25个以上,进入世界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的学科达到15个以上;到2025年,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的、世界ESI排名前1%的学科,分别达到50个和30个以上。到2020年,成为中外合作办学集聚区。
- 吉林:“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吉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支持3至4所地方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进入国内同类大学一流行列;支持一批转型发展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在国内应用型高校中发挥师范作用;支持一批高职(专科)院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院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建设国内领先的民办大学。根据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率先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一流学科(A类)”,巩固提升一批潜力学科形成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一流学科(B类)”,持续支持一批建设目标明确、对接社会需求的亟需专业,积极打造品牌专业群(链)。
- 宁夏:通过重点建设,推动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相关学科分别进入国内一流和西部一流行列;推动宁夏大学率先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到2020年,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全区高校5个以上学科位列西部前20%,3个以上学科位列全国前15%,其中2个以上学科进入ESI世界学科排名前1%;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学评价排名中,宁夏大学综合实力进入西部地区高校前25名、全国前200名。
- 山东: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驻鲁部属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力争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或世界前列;积极支持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力争一批学科进入国内领先或世界一流。到2020年,全省高校有若干学科进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排名前10%;有5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并实现进入1‰的突破;1-2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行列,6所左右省属高校每校有3个以上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学术影响力排名进入国内高校前100名,建成国内高水平大学。
- 湖北:到2020年,力争10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至少5所大学列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6个以上的学科领域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20个左右进入前200位,70个以上学科进入前1%,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占全国总数的10%左右,6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5名,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30%。
- 辽宁:到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5所省属高校进入全国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进入行业领先研究应用型大学行列,5所成为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5个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3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形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起到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学科。
- 青海:到2020年,努力在三江源生态、新能源、新材料、藏文信息与安全、高原医学、民族学等学科中,建成2个左右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学科,其中1个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实现零的突破。扶持建设一批独具青藏高原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盐湖化工、高原生态旅游等新型产业以及与国家“一带一路”、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密切相关的新兴交叉学科,建成15个左右省级一流学科。鼓励各高校重点加强基础较好、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的基础性学科,积极开展校内一流学科建设,使高校真正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重大科技创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
- 湖南:到2020年,40个左右学科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45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50个左右应用特色学科进入全国应用学院同类学科的前列,50个高职特色专业群进入全国高职学院同类专业群的前列。在此基础上,争取3所大学进入国家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或世界特色大学行列,5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或国内特色大学行列,5所学院进入国内一流应用学院行列,6所高职学院进入国内一流高职学院行列。
- 四川:《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提出进行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分类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300个左右“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主要体现三个层次:力争建设30个左右学科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学科(世界一流学科),100个左右优势学科具有全国竞争力、影响力的学科(国内一流优势学科),100个左右特色学科紧密契合、重点支撑四川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的学科(区域一流特色学科及高端新型智库)。
- 江西:遴选建设学科60个左右、专业100个左右。到2020年,力争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20个左右本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专业行列;1所拥有若干一流水平学科的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并争取成为教育部直属研究型大学;3-5所拥有若干个同类高校领先学科的大学排名位次明显前移,成为特色高水平大学;若干所高职院校成为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 山西:基本建成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山西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综合实力、办学活力、服务能力、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相关发展指标达到中西部省份先进水平,产出一批对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
- 天津: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重点建设一批有较强学科积淀、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优势学科;瞄准学科前沿,搭建优质资源平台,重点建设实力较强的潜力学科;瞄准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推进校企双向人才交流合作,重点立项建设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紧密对接的优势特色学科(群)。
- 西藏:支持西藏大学进入教育部直属高校行列,进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强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原科学与技术两大特色学科群建设,把西藏大学建成特色突出、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 重庆:力争2-3所高校跻身国内一流、行业一流大学行列,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学科。
- 黑龙江:建设1所世界一流大学,6至7所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按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40个左右的学科建成国际或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
- 福建:到2020年,1所大学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1所大学综合实力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1所大学进入全国前90名,新增2所大学进入全国前100名;3个左右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1%,10个左右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10%、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20%,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高等教育整体办学实力明显提升。
3. “双一流”建设的经费投入
“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经费投入保障,不少省份在方案中都提到,对于“双一流”建设,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且列出了具体的投入额度。但根据财力的不同,各省市对“双一流”建设投入的力度也不同。总体上看,东部发达省份投入多,中西部发达省份投入少。
- 上海:上海市高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分两个阶段,2014-2017年第一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预计投入36亿元,其中相当部分用于教师队伍建设;2017-2020年第二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 北京:北京市财政持续稳定地对高精尖中心进行滚动支持,五年为一周期,每年每个中心(20个)给予5000万至1亿元的经费投入,根据中心建设的实际需求安排预算;市财政设立经费对高精尖项目给予支持。
- 广东:2015-2017年,广东省财政安排“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共50亿元,支持重点建设高校5所左右,重点建设项目15项左右。
- 山东:“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集50亿元,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
- 河北:从2016年起,“十三五”期间每年增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专项资金5亿元给予支持,连续五年,总计25亿元。
- 河南:为支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015年—2017年,安排10亿元,2018年—2024年每年安排3亿元。
- 江苏:对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江西省财政自2017年起统筹新增教育经费加大投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每年每校给予1亿元左右资金支持。
- 贵州:2016年-2020 年安排不低于5亿元,每年不低于1亿元,扶持区域内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建设。
- 宁夏:从2017年到2020年,宁夏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规模增加2亿元。其中,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亿元,宁夏大学西部一流大学建设经费1亿元。
- 新疆:“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计划”采取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学校配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50个左右专业建设,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自治区财政投入一亿元专项资金。
- 江西:江西省财政安排8亿元,统筹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 福建:“双一流”建设计划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6亿元建设资金用于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增加。
- 深圳:加快推进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对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的高校,建设周期内每所给与最高10亿元专项经费资助。对纳入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建设周期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纳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培育30-50个优势学科参与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广东省高水平学科竞争,每个学科给与最高3000万元资助。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和广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的,分别给与最高5000万元和3000万元资助。
除了财政资金支持以外,如上海、甘肃、宁夏、辽宁、湖南等不少省份都在方案中提到,高校要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扩大社会合作,形成多元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这也是《方案》所提出的支持措施之一。
4. 促进高校分类发展
《方案》提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双一流”建设促使地方对高等教育布局进行优化,推动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例如:
- 浙江:出台《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提出本科高校按二维结构,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根据学科门类、专业数量等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全省本科高校分为六种类型,鼓励高校在省内外同类型院校中争先创优,认真开展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比较分析,推动高校找差距,明目标,创一流。
- 上海:《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提出形成高校分类管理体系。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四种类型;按照主干学科门类(本科与研究生)或主干专业大类(专科)建设情况,将高校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对高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评估、绩效拨款,促进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在各自领域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 安徽:按照分类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构建分类指导、分类建设、分类投入、分类核编、分类评价等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机制。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若干世界一流学科。地方高水平大学分三类进行建设:第一类是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第二类是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第三类是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 河南:《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启动实施高校分类发展计划。重点建设2—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5所特色骨干大学、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30所左右品牌示范高等职业学校。
- 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要分类支持高校实施“创优计划”项目。分批遴选若干所高校立项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国内高水平大学、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术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 四川:重点分类建设15所高水平大学。其中,“一流类型”包括五个方面:研究型大学、同类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并兼顾各类示范,从而带动促进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 辽宁:根据高等教育布局和现有学科基础,按照对接产业类别的不同,将高等学校分为农林医药业类、工业类、现代服务业类、社会事业类四大类别,在上述四类高校的分类框架下,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办学层次水平的差异,将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研究应用型、应用型三类。
- 湖南:引导和支持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按照综合研究型、学科特色型、地方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等不同类型,找准发展定位,突出发展重点,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中争创一流。
- 重庆:强化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引导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探索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例。
- 山西:优化本科院校层次结构,引导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重点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支持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建设成为国内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 吉林:《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高校分类发展。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对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划分,建立以研究型高校、应用研究型高校、应用技术型高校和技术技能型高职院校为基本框架的分类体系。
5. 学科专业建设突出特色与优势
《方案》提出,“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在学科建设方面,不少省份都提出要强化特色与优势,除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外,还要根据区域优势与特色来建设和发展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例如:
- 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望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学科,巩固提升一批能够跻身国内前列、在国内同类院校中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择优扶持一批一批对接浙江重大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另外,浙江还在省属普通本专科高校开展“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提出高校专业建设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
- 湖北开展“十三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遴选工作,建设一批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优势特色学科群。
- 河南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提出“突出中原特色、区域特色、学校特色、学科特色,凝练学科方向,集聚发展优势,提升优势学科,强化特色学科,整合支撑学科,拓展新兴交叉学科,增强学科核心竞争力。”
- 海南出台《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方案》。提出“强化优势特色。凝练学科方向,突出旅游、热带农业、海洋、医疗健康等特色,与高校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集聚发展优势,强化特色学科,拓展新兴交叉学科,增强学科核心竞争力。”
- 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按照世界前沿、国内领先、体现自身优势特色、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总体要求,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一流学科,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 广西2016年全面启动“强基创优计划”,实施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发展工程。重点实施好“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各高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学科、专业;二是填补广西空白,对广西重大产业发展有突出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学科、专业;三是依托广西独特优势资源打造区域原创、广西特色品牌的学科、专业,争取在全国同类院校竞争中实现“弯道超车”。
- 宁夏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和建设西部一流学科。在新型煤化工、民族研究、现代农业、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遴选6个具有较强发展优势和鲜明地方特色的学科按照国内一流目标重点建设。在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区域经济、医疗健康、教师教育等领域以及相关基础研究领域,遴选10个提升速度快、发展潜力强的学科按照西部一流目标重点建设,支持学科创新组织模式,突出地方特色。
- 黑龙江提出建设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面向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煤化石化、农林、医药、绿色食品及深加工、对俄合作、健康养老、冰雪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一批具有明显优势学科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支持一批具有较大优势特色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支持一批具有较大潜力、特色逐步显现学科加强建设。
- 新疆启动实施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要建成一批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引领产业发展的特色品牌专业及创新创业示范专业。
- 西藏提出,围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原科学与技术两大学科群,实施一流学科和特色优势学科支持计划,构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 江西提出强化学科专业建设。瞄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前沿,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已经形成、优势相对明显的优势型学科专业;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基本形成、发展优势良好的成长型学科专业;锁定市场应用技术需求,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初步显现、发展潜力较大的培育型学科专业。
- 山西提出实施“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着力打造10个优势一级学科,努力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水平;实施“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与行业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的学科群;支持一批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学科方向,努力新增一批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点)。
- 青海在加强省内和校内一流学科建设方面,提出重点建设独具青藏高原特色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原旅游等学科,使其尽快形成优势和特色,达到省内一流学科水平。鼓励高校立足现有基础,挖掘学科发展潜力,以基础类和特色创新类学科为主,培育校内一流学科,为进入省内、国内和世界一流学科奠定长远的发展基础。
6. 人才引进与教师队伍建设
“双一流”建设,人才是关键。《方案》将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放到了建设任务之首。一方面,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和引进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另一方面,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此外,《方案》提到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人才引进与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各地在“双一流”建设计划中也都进行了任务部署。例如:
- 安徽: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加快培育高层次优秀人才及团队。加强“双能”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借助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养100名在工程技术领域对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进步具有引领作用的高科技人才;重点建设30个省级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支持800—1000名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开展访学、研修、实践等活动,支持高校培养或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应用型教师,鼓励高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并争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予以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及现有国家级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引进以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含外专千人)”人选、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等为标杆的高端人才。大力支持省属高校争创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从海外引进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50个左右优秀人才团队,逐步形成一批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的学科团队。
- 甘肃: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需求的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国家使命、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
- 广东:大力构筑人才高地,到2017年,培养和引进100名以上在国内外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20个以上的创新团队,争取推送更多人才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术团队,提升师资整体水平。
- 深圳:引导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重点引进具有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经历的高层次人才。到2020年引进50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其中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达到300名以上。支持高校加大对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优秀教师的奖励。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高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到研究机构和企业一线参与科研实践和技术研发。强化博士后师资战略储备库功能,支持高校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校企合作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博士后招生规模。支持高校设立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开展传帮带,培养杰出人才。在职业院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
- 广西: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引进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引进一批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受助者等国内外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重点实施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广西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以及优秀骨干教师、优秀博士生和专业管理人员出国学习深造资助计划。“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每年支持1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研修。
- 贵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养与引进兼顾、教学与科研并重。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和凝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一批博士和学科带头人等高素质教师。加快培养现有师资队伍,加强高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与培养,以制度激励为核心实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和改革,创造一流教学科研平台,创设优质的培养基地,创新职称评审制度和方式,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
- 海南:探索建立有利于一流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围绕学术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重视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南海学者引进计划”、“海外名师项目”等举措,通过各种短期或远程合作模式,吸引一流人才为我所用;着力造就杰出学术人才和创新骨干人才,积极培育优秀青年骨干。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完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注重培养创新团队,为卓越人才队伍凝神聚力、潜心治学提供保障。
- 河南:围绕学术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强力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造就杰出学术人才和创新骨干人才,大力培育优秀青年骨干。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完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创造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环境,为卓越人才队伍凝神聚力、潜心治学提供保障。
- 湖北: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重点引进高精尖缺、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大师、科技领军人物、高端创新人才。加快培养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创新团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集聚大批国内外优秀人才,建成智力资源密集高地。
- 湖南:实施“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对领军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建立灵活、高效、规范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支持力度以及绩效考核,培养学科和专业群发展领军人物,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完善青年优秀人才的持续支持政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
- 江苏:突出高层次人才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采取柔性引进、项目引进、专项资助引进等方式,加快集聚国内外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遵循高端人才和团队成长发展规律,深化人才引聘、职称评定、绩效评价、薪酬分配、创新创业等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完善中青年学术骨干成长和学科梯队发展的制度环境,着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的学科梯队。
- 辽宁: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推进“高等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打造一批体现辽宁高校优势特色的一流学科为目标,通过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引进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辽宁特聘教授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系列化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
- 青海: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和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引进力度,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青海高端人才千人计划”、“昆仑英才”等项目,面向国内外着力引进一批高端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科研团队引进培养,完善项目+人才+平台协同支持模式,积极鼓励吸引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的优秀专家兼职。
- 内蒙古: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草原英才”工程和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制定和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特殊政策。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内世界学术和技术前沿、满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自治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亟需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创新团队,聚集国内世界的优秀人才。坚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
- 新疆: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富有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本学科快速发展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加快培养和聚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发展潜力突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团队。鼓励高校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通过实施“长江学者”、“天山学者”、“新疆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遴选、培育、锻炼一批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
- 宁夏:围绕学科发展主攻方向,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加快汇聚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1名以上院士、1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团队和15名左右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内外高端人才。加大高水平博士引进培养力度,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比例提高到70%以上。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专任教师占比提高到70%以上。
- 山东:引进、培育、整合并举,力争每个立项建设学科形成2个以上由国家级高层次专家领衔的学术团队,造就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能够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年龄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杰出人才队伍。
- 陕西: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推进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努力在高校汇聚一批学科专业领军人才。解放思想,创新制度设计,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增强教师队伍的发展活力。鼓励教师参与实践教学,支持教师参与企业管理、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努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 浙江:把好教师入口关,优化结构,加强培养,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利用国家和省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平台,集聚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较强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团队。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福建: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人才高地。构建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优化有利于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大力培育优秀青年骨干,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使之成为高端人才后备库、科研团队生力军、优秀师资蓄水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
附表:各地“双一流”建设目标及经费投入情况
序号 | 省份 | 建设目标 | 经费投入 |
1 | 浙江 | 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列全国省(区、市)前6位,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到2020年,有4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30%;争取省属高校ESI前1‰取得突破,一批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若干学科名列全国前3位。 | |
2 | 上海 | 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顶尖、国家和区域急需的标准,分类建设、优化布局、凸显优势,重点建设一批高峰学科和若干高峰领域(方向);围绕国家需求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凝练学科重点方向,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贡献突出、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原学科群。 | 上海市高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分两个阶段,2014-2017年第一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预计投入36亿元,其中相当部分用于教师队伍建设;2017-2020年第二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
3 | 安徽 |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流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到2020年,重点建设8所左右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10所左右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20所左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高职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 |
4 | 北京 | 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实施50个左右的高精尖项目。 | 北京市财政持续稳定地对高精尖中心进行滚动支持,五年为一周期,每年每个中心(20个)给予5000万至1亿元的经费投入,根据中心建设的实际需求安排预算;市财政设立经费对高精尖项目给予支持。 |
5 | 广东 | 到2020年,重点建设高校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提升,达到或接近同类型“985工程”高校水平,或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范围。每所高校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或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三名的数量有所增加,较重点建设前至少新增3个以上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或 5个以上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10%;到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所依托主干学科的排名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或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三名或前10%,已进入的排位明显上升或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到2030年,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建设项目总体上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并带动全省高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大幅提升,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 2015-2017年,广东省财政安排“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共50亿元,支持重点建设高校5所左右,重点建设项目15项左右。 |
6 | 河南 | 2024年,5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前列,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权威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十名或前5%。 | 为支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015年—2017年,安排10亿元,2018年—2024年每年安排3亿元。 |
7 | 海南 | 2020年,5个及以上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进入前10名。15个左右的学科在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对接海南“12+1”重点行业、引领海南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大作用。 | |
8 | 贵州 | 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学科专业进入区域前列或接近全国一流水平,一些具有冲击国内国际一流的能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学科领域成为培养和造就科技领军人才的基地,服务区域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更加突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加强。 | 2016年-2020 年安排不低于5亿元,每年不低于1亿元,扶持区域内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建设。 |
9 | 内蒙古 | 到2020年,全区有4至6所高等学校初步具备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基础条件,内蒙古大学争取在2025年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蒙医学、蒙药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其中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 | |
10 | 河北 | 到2020年,3所左右大学达到或接近国家一流大学水平,一批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 从2016年起,“十三五”期间每年增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专项资金5亿元给予支持,连续五年,总计25亿元。 |
11 | 江苏 | 到2020年,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支持若干所大学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 | 对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江西省财政自2017年起统筹新增教育经费加大投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每年每校给予1亿元左右资金支持。 |
12 | 广西 | 分批遴选若干所高校立项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国内高水平大学、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术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支持具有博士点高校和博士授权点立项建设高校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支持本科院校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使一批学科进入国内同类学科先进行列。分类重点支持建设优质专业。到2020年,一批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若干个专业进入国内一流前列或国际一流行列。分类重点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重点扶持战略性重点保护专业。 | |
13 | 甘肃 | “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左右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强的一流学科,其中2—3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1‰或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10%,达到世界一流水平;15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或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20%,达到国内一流水平。6所大学进入国际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行列,3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内一流高职行列。 | 2016年-2020 年安排不低于 5 亿元,每年不低于 1 亿元,扶持区域内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建设。 |
14 | 陕西 | 到2020年,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持续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支持30个学科进入周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持续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 | |
15 | 云南 | 到2020年,努力使云南高校学科整体实力达到一个新水平,力争5个左右的一级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使一批一级学科跻身国内学科排名前10%,且这些一级学科中至少有1至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力争支撑获得2-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批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或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 |
16 | 新疆 | “十三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数量为50个左右,其中10个争取建成国内一流学科,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30%,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高峰;30个学科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50%,力争大部分建成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高原;建设10个特别扶持学科,面向交叉学科和边远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点,形成自治区重点学科的新生力量。在全区本科高校建设50个重点专业,包括10个特色品牌专业、25个创新创业示范专业和15个战略新兴专业。 | “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计划”采取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学校配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50个左右专业建设,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自治区财政投入一亿元专项资金。 |
17 | 深圳 | 坚持以打造高水平学科为基础,较大规模高校和特色学院建设并举,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同步推进,经过10年左右努力,建立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高等教育中心。到2020年,5-6所高校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到2025年,3-5所高校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到2020年,力争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的学科达到25个以上,进入世界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的学科达到15个以上;到2025年,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的、世界ESI排名前1%的学科,分别达到50个和30个以上。到2020年,成为中外合作办学集聚区。 | 加快推进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对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的高校,建设周期内每所给与最高10亿元专项经费资助。对纳入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建设周期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纳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培育30-50个优势学科参与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广东省高水平学科竞争,每个学科给与最高3000万元资助。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和广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的,分别给与最高5000万元和3000万元资助。 |
18 | 吉林 | “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吉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支持3至4所地方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进入国内同类大学一流行列;支持一批转型发展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在国内应用型高校中发挥师范作用;支持一批高职(专科)院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院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建设国内领先的民办大学。根据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率先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一流学科(A类)”,巩固提升一批潜力学科形成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一流学科(B类)”,持续支持一批建设目标明确、对接社会需求的亟需专业,积极打造品牌专业群(链)。 | |
19 | 宁夏 | 通过重点建设,推动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相关学科分别进入国内一流和西部一流行列;推动宁夏大学率先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到2020年,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全区高校5个以上学科位列西部前20%,3个以上学科位列全国前15%,其中2个以上学科进入ESI世界学科排名前1%;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学评价排名中,宁夏大学综合实力进入西部地区高校前25名、全国前200名。 | 从2017年到2020年,宁夏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规模增加2亿元。其中,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亿元,宁夏大学西部一流大学建设经费1亿元。 |
20 | 山东 | 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驻鲁部属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力争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或世界前列;积极支持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力争一批学科进入国内领先或世界一流。到2020年,全省高校有若干学科进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排名前10%;有5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并实现进入1‰的突破;1-2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行列,6所左右省属高校每校有3个以上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学术影响力排名进入国内高校前100名,建成国内高水平大学。 |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集50亿元,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 |
21 | 湖北 | 到2020年,力争10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至少5所大学列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6个以上的学科领域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20个左右进入前200位,70个以上学科进入前1%,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占全国总数的10%左右,6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5名,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30%。 | |
22 | 辽宁 | 到2020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为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5所省属高校进入全国高水平大学行列,5所进入行业领先研究应用型大学行列,5所成为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5个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30个左右学科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个左右学科形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起到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学科。 | |
23 | 青海 | 到2020年,努力在三江源生态、新能源、新材料、藏文信息与安全、高原医学、民族学等学科中,建成2个左右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学科,其中1个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实现零的突破。扶持建设一批独具青藏高原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盐湖化工、高原生态旅游等新型产业以及与国家“一带一路”、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密切相关的新兴交叉学科,建成15个左右省级一流学科。鼓励各高校重点加强基础较好、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的基础性学科,积极开展校内一流学科建设,使高校真正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重大科技创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 | |
24 | 湖南 | 到2020年,40个左右学科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45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50个左右应用特色学科进入全国应用学院同类学科的前列,50个高职特色专业群进入全国高职学院同类专业群的前列。在此基础上,争取3所大学进入国家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或世界特色大学行列,5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或国内特色大学行列,5所学院进入国内一流应用学院行列,6所高职学院进入国内一流高职学院行列。 | |
25 | 黑龙江 | 建设1所世界一流大学,6至7所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按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40个左右的学科建成国际或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 | |
26 | 山西 | 基本建成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山西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综合实力、办学活力、服务能力、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相关发展指标达到中西部省份先进水平,产出一批对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 | |
27 | 西藏 | 支持西藏大学进入教育部直属高校行列,进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强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原科学与技术两大特色学科群建设,把西藏大学建成特色突出、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 |
28 | 江西 | 遴选建设学科60个左右、专业100个左右。到2020年,力争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20个左右本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专业行列;1所拥有若干一流水平学科的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并争取成为教育部直属研究型大学;3-5所拥有若干个同类高校领先学科的大学排名位次明显前移,成为特色高水平大学;若干所高职院校成为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 江西省财政安排8亿元,统筹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
29 | 重庆 | 力争2-3所高校跻身国内一流、行业一流大学行列,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学科。 | |
30 | 四川 | 重点分类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300个左右“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主要体现三个层次:力争建设30个左右学科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学科(世界一流学科),100个左右优势学科具有全国竞争力、影响力的学科(国内一流优势学科),100个左右特色学科紧密契合、重点支撑四川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的学科(区域一流特色学科及高端新型智库)。 | |
31 | 天津 | 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重点建设一批有较强学科积淀、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优势学科;瞄准学科前沿,搭建优质资源平台,重点建设实力较强的潜力学科;瞄准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推进校企双向人才交流合作,重点立项建设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紧密对接的优势特色学科(群)。 | |
32 | 福建 | 到2020年,1所大学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1所大学综合实力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1所大学进入全国前90名,新增2所大学进入全国前100名;3个左右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1%,10个左右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10%、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20%,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高等教育整体办学实力明显提升。 | “双一流”建设计划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6亿元建设资金用于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增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