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要求,修购专项按三年编制规划,现按程序启动2019-2021年修购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以下简称“修购规划”)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研究所学科发展特点,结合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统筹现有仪器设备和新增仪器设备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的定位、方向和重点,科学编制2019-2021年修购规划。
2.修购规划应围绕我院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把有限资源集中使用,确保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和四类机构建设需求,重点保障先导专项和院级重大突破,优先保障区域中心和院级专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中心、院级专业平台以及研究所层面的统筹。
(二)组织模式
2019-2021年修购规划,继续按照“院、所两级”组织编制,充分发挥区域中心、院级专业平台、研究所修购工作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1.区域中心规划由区域中心管委会负责组织。根据区域学科发展及科研任务需求统筹规划,重点规划建设跨所大型通用仪器设备和本领域领先的专业平台。
2.院级专业平台规划由相关单位组织成立修购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其中:野外台站规划由中科院生态系统研究网络挂靠单位地理所牵头成立修购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多样性网络规划由中科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挂靠单位植物所牵头成立修购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野外台站和生物多样性网络重点规划建设野外观测和监测设备体系。
3.区域中心、院级专业平台规划上报前,须组织专家或由相关专家委员会进行内部评审。院将统一组织对区域中心规划和院级专业平台规划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规划方案。
4.研究所需明确完善由所领导牵头的修购工作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作用,确保研究所发展重点,尤其是本单位“一三五”规划目标、四类机构、先导专项、各类重大项目的需求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5、研究所须认真组织修购规划的内部评审,修购规划必须经过所学术委员会评审把关。院在审核规划时,对于不符合财政部和院相关规定、不符合研究所科研发展需求和实际需要的修购项目,将直接予以核减。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2019-2021年修购专项规划(仪器设备类)额度表》(具体见附件)编制规划,上报的规划总额不得超出控制额度,各年度额度应做到基本均衡。
2.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所级平台的项目数量和年度经费额度。每个项目原则上控制在 600 万元以内。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原则上应纳入区域中心规划。不能纳入区域中心的,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规划方案中进行单独说明。
3.为支持四类机构建设,院安排了四类机构专项规划,单独核定四类机构倾斜支持额度,请各单位将相应额度严格用于四类机构建设的需求。
4.各单位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禁多头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十三五”基本建设等专项已有设备购置渠道,不得再纳入修购规划中。院将组织进行查重。
5.请各区域中心、研究所于12月31日前,登录院科技条件项目管理系统(http://fact.cas.cn/),更新确认修购专项相关联系人。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区域中心和院级专业平台牵头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明确区域中心管理委员会、院级专业平台修购规划领导小组,并将名单上报至zbc@cashq.ac.cn。
2.请各区域中心和院级专业平台牵头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区域中心和院级专业平台2019-2021年修购规划电子版(包括规划表及规划文本)发送至zbc@cashq.ac.cn。
3.请各研究所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9-2021年修购规划电子版(包括规划表及规划文本)发送至zbc@cashq.ac.cn。
联系人:张红松、谭福涛、牟乾辉
电 话:010-68597316、010-68597302
邮 箱:zbc@cashq.ac.cn(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单位 2019-2021年修购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
附件:1.中国科学院2019-2021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额度表
2.【区域中心】2019-2021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
3.【研究所】2019-2021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
- XXX 2019-2021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文本(参考提纲)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