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兹定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详见附件1。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扫描并发送至:dqzx@acca21.org.cn(大气专项),并电话告知我中心(电话与本通知联系电话相同)。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依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王兰英010-58884865。
特此通知。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视频答辩评审会议日程安排
序号 | 项目申报编号 |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 答辩日期 | 项目答辩地点 | 答辩时间 |
1 | SQ2019YFC020037 | 江苏省气象台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江苏 2 | 08:45-09:30 |
2 | SQ2019YFC020007 |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北京 5 | 09:30-10:15 |
3 | SQ2019YFC020005 | 北京大学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北京 5 | 10:30-11:15 |
4 | SQ2019YFC020021 | 大连理工大学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大连 1 | 11:15-12:00 |
5 | SQ2019YFC020006 | 北京大学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北京 5 | 14:00-14:45 |
6 | SQ2019YFC020038 | 石家庄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河北 1 | 14:45-15:30 |
7 | SQ2019YFC020027 | 齐鲁工业大学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 山东 1 | 15:45-1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