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数字经济形势分析(2019年1月发布)

2019年11月25日23:29:262018年度数字经济形势分析(2019年1月发布)已关闭评论15,678 views 31279字阅读104分15秒

本报告版权属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编写组

组  长:尹丽波

副组长:黄  鹏    高晓雨

成  员:殷利梅    郑  磊    王一鹤        方元欣  路广通   王梦梓    李 潇  牛玮璐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政策所成立于 2018 年9 月,立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需求,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任务,聚焦信息安全、数字经济、信息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智库研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提供智力支持。

2019 年 1 月起,信息政策所陆续推出“研判”“瞭望”“洞察”“指数”等系列研究报告,围绕党和政府决策亟需的相关重大课题和关键问题,开展形势研判、国际跟踪、专题调研和景气测度等方面的持续研究,为主管部门预见走势、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谋划战略提供参考。

此次推出的“研判系列报告”含 3 册,分别针对工业信息安全、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就 2018 年基本情况、问题挑战和发展趋势展开了分析研究。后续“研判系列报告”将每半年发布一次,敬请持续关注。

由于成稿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报告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编写组

2019 年 1 月

 

前  言

数字经济正开启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带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再造、经济结构的重组、生活方式的巨变。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是各国的共同机遇。2018 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进行数字经济战略布局时更加有的放矢,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等方面。具体而言,数字基础设施继续扩域增量, 围绕 5G、物联网、IPv6 等领域的竞争加速,机器人和 5G 技术成为数字产业发展新增长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竞争焦点,基于平台的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更智慧更高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在探索阶段,围绕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则制定取得新的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网络大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惊人的成绩。

2018 年,中国数字经济依然迅猛发展。但我们也看到,2018 年数字经济领域发生的足以改变历史进程的动态是中美技术“脱钩”的动向。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小觑。如何搭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成为中国在国际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中增强话语权的关键。同时,国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如何跨越试点阶段全面铺开面临诸多困难,互联网平台监管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对于我国而言,8 亿网民从原有物质需求、社会需求,转向以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很有可能将支撑中国过剩产能转向内需。数字经济由此会助力中国从出口导向经济, 逐渐向内需导向方向演进。我们相信,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以及各行业将数字技术融入各自的生产流程之中,数字经济的溢出效应将更加明显,经济效益也将随之获得提升。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将呈现融合发展态势,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则是大势所趋。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极有可能催化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新型数字鸿沟也将日益扩大,数字化时代劳动力市场或将重塑。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各国数字经济战略布局有的放矢,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 1

(二)数字基础设施扩域增量,5G、物联网、IPv6 建设竞争加速............................................... 5

(三)数字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机器人、5G 技术产业急速扩张.............................................. 11

(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竞争焦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催生工业数字经济萌芽...................................... 15

(五)基于平台的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创新驱动,带来生活全新体验............................................. 18

(六)从电子政务到数字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更智慧更高效. 20

(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在探索阶段,围绕数据的规则制定取得新进展...................................... 26

二、问题挑战.................................................. 29

(一)中美经贸摩擦将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造成冲击.............................................. 29

(二)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亟待形成“中式模板”............................................................................................. 31

(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如何跨越试点阶段全面铺开面临诸多困难.................................................................................. 33

(四)互联网平台监管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34

三、发展趋势.................................................. 36

(一)数字溢出效应将继续推动全球经济增长.............................................. 36

(二)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37

(三)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 38

(四)数字经济发展催化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 38

(五)数字经济不平衡导致的新型数字鸿沟将日益扩大 39

(六)数字化时代劳动力市场或将重塑............. 40

附件:2018 年主要国家(地区)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文件和报告................................................ 41

参考文献.......................................... 46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与实体经济融合,带动数字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数字经济正在深刻改变经济的发展动力、发展方式,重塑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

一、基本情况

(一)各国数字经济战略布局有的放矢,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 型、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

全球加快数字经济总体战略布局。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巨大机遇,更多国家加强数字经济战略布局,力求在该领域获取竞争优势。2018 年 3 月,俄罗斯政府拨款约 5200 万美元用于支持《俄罗斯联邦数字经济计划》,力争在数字经济监管标准、人才培养、科研能力建设、信息安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长足发展。6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地平线”(Horizon Europe)计划(第九框架计划),提出新一轮研发与创新框架,计划成立欧盟创新理事会(EIC),投入 106 亿美元实施数字欧洲计划,投入 35 亿美元完善欧洲设施数字化连接服务以支持数字单一市场的建立。此外,荷兰政府发布《荷兰数字化战略:为数字化未来做好准备》(Dutch Digitalisation Strategy: Getting the Netherlands Ready for the Digital Future),旨在帮助企业、消费者和公共部门充分实现社会和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战略包含 24 个目标,主要聚焦于开发和应用高质量的数字技术、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维护网络安全和数字时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道德。12 月, 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技术部(DIIS)发布《澳大利亚科技未来》(Australia’s Tech Future),提出建立一个强大、安全、包容的数字经济体系,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并对数字经济包容增长、政府数字化转型、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等多个领域提出相关举措。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建设和发展,2018 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路线图, 确立了数字中国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布局,形成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总纲。各地总共有超过 34%的省份出台了数字经济文件,约有 25%的省份拟制定或出台相关法律或者政策文件,数字经济发展顶层框架和实现路径逐渐清晰,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各国积极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当前新兴技术更新迭代迅速, 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据美国 国际战略研究所(CSIS)2018 年 3 月发布的《美国机器智能国家战略报告》(A National Machine Intelligence Strategy for the United States) 预计,到 2021 年机器智能软件、硬件和服务在全球经济中的价值将达到近 580 亿美元。10 月,美国发布了《先进制造业美国领导力战略》(Strategy for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dvanced Manufacturing),提出利用工业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推动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本国制造业供应链的实力,巩固美国在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的领导地位。《日本制造业白皮书》明确指出以互联工业为制造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强调“通过连接人、设备、系统、技术等创造新的附加值”。英国设立了 7 个先进制造研究中心,力求在数字化、精确医药、未来城市、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把握科技制高点,同时政府进一步支持“创新英国”(Innovate UK)项目,计划于 2020 年至 2021 年额外投入 61 亿美元用于先进制造业研发,推进关键数字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国同样高度重视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2018 年是我国工业互联网全面实施之年。从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到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决策部署不断升级。2 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将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战略部署再加码。6-8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 年)》, 工业互联网政策密集发布,支持力度空前。

政府数字化转型成为重要方向。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均积极推动政府改革,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政府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

2018 年 3 月,美国发布的《总统管理议程》(President’s ManagementAgenda)强调,现代信息技术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支柱,并提出对各联邦机构进行 IT 现代化改造和对政府官员进行数字化技能培训等。6 月,美国白宫公布《面向 21 世纪的政府解决方案-改革计划与重组建议》(Delivering Government Solu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再一次重申必须使用数字技术建立一个现代高效的政府。11 月,澳大利亚数字化转型管理局发布了《数字化转型战略》( Digital Transformation Strategy),详细阐述政府围绕数字或 IT 的计划,旨在 2025 年实现电子政务全民可及。英国进一步推进《英国政府转型战略(2017-2020 年)》(Government Transformation Strategy 2017 to

2020),继续提升国家电子政务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政府在线身份认证、在线支付和在线通知三大平台,并预计2020 年实现 2500 万英国公民拥有在线身份识别。此外,我国也高度重视政府数字化转型,国务院通过下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部署。

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关注焦点。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发展人工智能作为核心战略之一。2018 年 4 月,英国发布《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Industrial Strateg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ctor Deal),支持人工智能创新以提升生产力,并宣布对人工智能行业进行 10 亿英镑的联合投资,以确保英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5 月,美国组建人工智能特别委员会,支持建设国家人工智能研发生态系统( National  AI  R&D Ecosystem),加大联邦政府在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方面的支持力度。

7 月,德国联邦政府内阁通过了《联邦政府人工智能战略要点》(The Strategy Paper about its Goal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旨在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基础研发和拓展应用领域。12 月,欧盟委员会任命的人工智能高级专家小组(AI HLEG)发布了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的道德草案《可信赖人工智能的道德准则草案》(Draft Ethics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AI),提出了可信赖人工智能应具备两大要素,一是掌握强健且可靠的技术,二是尊重基本权利、规章制度与核心价值观, 以确保道德底线。围绕这两大要素,草案制定了“可信赖人工智能” 的框架,为人工智能系统提供了具体实施和操作层面上的指导。人工智能也是我国重点发展领域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促进其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二)数字基础设施扩域增量,5G、物联网、IPv6 建设竞争加速

各国固定宽带覆盖率稳步提升。欧盟审计院发布报告显示,欧 盟宽带覆盖率整体有所改善,几乎所有成员国都实现了宽带覆盖,但是农村地区覆盖率较低,在 28 个成员国中有 14 个国家的农村地区宽带覆盖率低于 50%。工业与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11 月,我国固定宽带家庭用户数累计达到 40528 万户,与 2017 年年末相比净增 5674 万户。在宽带网速方面,根据 M-Lab 发布的全球宽带网速排名显示,新加坡是全球网速最快的国家,平均网速为60.39Mbps,美国在榜单中排名 40,欧洲国家网速普遍较快,在前20  名中占据 15  席,在亚洲国家中,日本排名第一,平均网速为28.94Mbps,中国宽带网速排名较为落后,排在 141 位。在网络资费方面,欧洲大部分国家的上网成本在 35-40 美元/月之间,美国网络资费分为不同的价位,50Mbps  的宽带服务价格为 39.99  美元/月,100Mbps 的宽带服务价格为 64.99 美元/月。中国网络资费价格处于全球较高水平,上网成本为 32.4 美元/月,排名第 40 位。我国政府和电信运营商在网络提速降费方面继续努力,三大运营商持续积极落实提速降费工作。

1     2017 6 -2018 5 月全球宽带网速排名 

排名 国家 平均网速(Mbps 下载 5G 电影平均用时
1 新加坡 60.39 00:11:18
2 瑞典 46.00 00:14:50
3 丹麦 43.99 00:15:31
4 挪威 40.12 00:17:01
5 罗马尼亚 38.60 00:17:41
6 比利时 36.71 00:18:36
7 荷兰 35.95 00:18:59
8 卢森堡 35.14 00:19:26
9 匈牙利 34.01 00:20:04
10 泽西岛 30.90 00:22:06
141 中国 2.38 04:47:07

资料来源:M-Lab

移动宽带覆盖率、速率均持续增长《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 2018》显示,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全球移动用户数达到 78.4 亿,4G 用户渗透率达到 38%。韩国移动网络覆盖率位居第一,其次是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覆盖率最差的地区集中在印度、伊拉克、乌克兰等移动通信产业不太发达的地区。在 4G 网络速度方面,

OpenSignal 发布的最新使用情况统计报告显示,韩国是目前移动网络速度最快的国家,达到了 41Mbps,而第二名新加坡移动的网络速度为 31Mbps,第三名为匈牙利,速度为 26Mbps。近 10 年间,我国实现了 4G 的跨越式发展,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 4G 网络,4G 已经进入成熟期。工业与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 11 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数累计达到 138608 万户,相比 2017 年年末增加了 11454万户。根据宽带发展联盟的报告显示,截至 2018 年第三季度,移动宽带 4G 网络平均下载速度是 21.46 Mbps,与 2017 年同期相比提升了 39.3%。

世界各国加紧 5G 建设。美国最大通讯运营商 AT&T 于 2018 年12 月推出全球首个 5G 移动网络,12 个城市首批实现 5G 网络商用服务,全美 2 亿人的 5G 网络服务将在 2019 年上半年实现。日本主要移动通信运营商 NTT DoCoMo、Softbank 以及 KDDI 表示将从 2019 年起部分提供 5G 服务,从 2020 年起提供面向一般用户的 5G 服务。英国的 5G 建设起步较晚,2017 年英政府才将 5G 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英国移动网络运营商 EE 正在部署 5G,计划 2019 年在 16 个城市开通 5G 站点。韩国 SK Telecom、LG U+和 KT 公司近期开始推出商用 5G 服务,并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在 3.5GHz 和 28GHz 频段上推出 5G 商用服务。根据美国无线通讯和互联网协会发表的报告, 中国 5G 商用技术已居于世界第一位。中国支持 5G 通信的基站是美国的 10 倍,并且中国增载 5G 的费用也比美国便宜约 35%。美国在5G 的建设竞赛中正被中国超过,中国的 5G 建设开始在全球产生影响力。

2018年度数字经济形势分析(2019年1月发布)

资料来源:IPlytics

物联网发展稳步推进。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NIC)发表的《2025 年对美国利益潜在影响的关键技术》(Disruptive Civil Technologies: Six Technologies with Potential Impacts on US Interests out to 2025), 将物联网列为六种关键技术之一。欧盟的物联网战略也不甘落后, 欧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个系统提出物联网发展和管理计划的机构,《欧盟物联网行动计划》(Internet of Things-An Action Plan for Europe) 的颁布确保欧洲在构建物联网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日本的物联网 发展欲与欧美国家一争高下,在“i-Japan”战略中,强化了物联网在 交通、医疗、教育和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通知》中指出,计划到 2020 年,物联网实现全国普遍覆盖,基站规模达到 150万个。中国三大运营商也在积极发展物联网建设,中国移动已实现348 个城市 NB-IoT 连续覆盖和全面商用;中国电信率先建成了全球最大的 NB-IoT 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NB-IoT 基站超过 40 余万个;中国联通在 2018 年 5 月也宣布实现物联网全国覆盖,并已完成 30 万个 NB-IoT 基站升级工作。此外,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公司也正在加速物联网布局,我国物联网建设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我国 IPv6 普及稳步推进。IPv6 是互联网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对比国际先进国家,我国的 IPv6 终端占比相对落后。截至 2018 年10月,全球 IPv6 用户率前十名的国家分别为比利时、印度、美国、德国、希腊、瑞士、乌拉圭、卢森堡、英国、日本。美国 IPv6 用户达到 22 亿,用户比例超过 42%,其中 Verizon Wireless 和 T-MobileUSA 公司的IPv6 用户数均超过 70%,AT&T 公司的 IPv6 用户数超过50%。Facebook、Google、Twitter、Youtube、Linkin 等主流的商业网站全面支持 IPv6。中国的 IPv6 业务发展普及任重道远,根据 2018 年 11 月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支撑中国IPv6 规模部署—中国IPv6 业务端到端贯通用户体验监测报告》统计, 我国移动宽带IPv6 普及率为 6.16%,IPv6 覆盖用户数 7017 万户,IPv6活跃用户数 718 万户;固定宽带 IPv6 普及率为 0.65%,IPv6 覆盖用户数为 240 万户,IPv6 活跃用户数为 233 万户。我国持续推动 IPv6 的规模部署,规范 IPv6 地址分配与追溯机制,提升 IPv6 安全保障能力,推动 IPv6 的全面应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我国 IPv6 地址数量为 41079 块/32,较 2017 年底增长 75.3%,IPv6 保有量稳步提升,应用前景广阔。

(三)数字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机器人、5G 技术产业急速扩张

云计算产业发展强劲。根据 Gartner 报告,2017 年全球云服务市场规模达 2602 亿美元,同比增长 18.5%,2018 年公共云服务市场将继续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其中,云应用服务(SaaS)实现年增长21.6%,达到 586 亿美元;云管理和安全服务的增长率达到 22.5%, 云应用基础架构服务(PaaS)也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达到 26.7% 的增长率。这种强劲的发展势头反映了传统 IT 服务正在向云端服务转变,企业越来越倾向于追求数字化商业战略。据市场研究公司Synergy Research Group 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第三季度,亚马逊云 AWS 在全球占霸主地位,微软和谷歌分别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阿里排第四位。亚马逊、微软和谷歌在公共云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更为明显,仅亚马逊就占据了全球 40%的市场份额,其连同微软和谷歌占据市场总额近 65%。目前,我国占亚太地区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尽管如此,亚马逊在亚太地区的市场份额仍然居首位,阿里云其次。

2     2018 年第三季度全球公有云区域市场排名 

 

排名

 

全球

 

北美地区

欧洲和中东

非地区

 

亚太地区

 

拉丁美洲

1 亚马逊云 亚马逊云 亚马逊云 亚马逊云 亚马逊云
2 微软 微软 微软 阿里巴巴 微软
3 谷歌 谷歌 谷歌 微软 谷歌
4 阿里巴巴 Salesforce IBM 谷歌 Salesforce
5 IBM IBM Salesforce 腾讯 IBM

资料来源:Synergy Research Group

多国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大数据发展浪潮席卷全球,目前全球数据量的增长速率维持在 40%左右,预计到 2020 年全球的数据总量将达到 40ZB。市场规模方面,据 Statista 估计,2018 年全球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达到 420 亿美元,至 2027 年全球大数据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全球各经济社会系统采集、处理、积累的数据增长迅猛, 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逐步提升,各国积极开展布局。美国希望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国土安全、生物医药等多领域突破。其中,具体研发计划涉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卫生研究院、国防部、能源部、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地质勘探局等 6 个联邦部门和机构。欧盟目前在大数据方面的活动主要涉及研究数据经济,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 实施开放数据政策,促进公共资助科研实验成果和数据的使用及再利用共四个方面。日本方面,据日本矢野经济研究所预测,2020 年日本大数据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920 亿美元。多家机构综合预测,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估计 2018 年达到 280 亿元,未来五年(2018-2022 年)年均增长率约为 27.3%。

2018年度数字经济形势分析(2019年1月发布)

工业机器人成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新趋势。 Technavio Research 数据显示,预计 2018-2022 年期间,全球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市场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将接近 4%。预计到 2022 年,全球电子制造服务市场将超过 5560 亿美元。机器人和工业自动化减少了对人工的依赖,具有高生产率、高灵活性、高精度和高质量等特点,将成为未来几年电子服务制造业(EMS)的一个新兴趋势。随着工业机器人技术的逐渐成熟,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全球工业机器人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预计,未来三年内全球工业机器人年销量将保持近 15%的增长速率,2018 年全球工业机器人总销量将达到 40 万台,到 2020 年将超过 50 万台。波士顿咨询集团(BCG)报告显示,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将有 120 万工业机器人投入使用。亚洲依然是全球扩张速度最快的工业机器人市场,预计在 2020年将突破 35 万台。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数据显示,到 2019 年,全球工厂将安装 140 多万台新型工业机器人。欧洲、美洲工业机器人市场的增长较为平稳,增速保持在 10%左右。预计到 2020 年,欧洲工业机器人销量将达到 8.3 万台,美洲将达到 7.3 万台,我国工业机器人保有量将达到 60 万台以上。目前,欧、美、日凭借既有技术优势占据市场绝大份额,瑞士 ABB、德国库卡、日本发那科以及安川电机并称为工业机器人“四大家族”,占据全球工业机器人本体超过 50%的市场份额。

各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强势发展。全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连续三年保持 6%左右的高速增长势头,我国的增长速度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为 14.2%。美国在核心技术、标准体系、知识产权以及产品市场均具有显著优势,其软件产品占全球市场份额超过 60%。欧洲掌握工业软件核心技术,2018 年 11 月,全球最大的企业管理软件供应商德国 SAP  公司,宣布以 80  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软件供应商Qualtrics,以助其推动云业务增长。亚洲方面,IDC 研究表明,日本强劲的市场增长预计将在 2017 年后继续保持。韩国数据产业发展迅速,2017 年市场规模约 4 亿美元,预计到 2020 年将达到 9 亿美元。但就数据分析技术而言,韩国由于技术基础薄弱,可能会继续从海外进口技术和服务。

5G 技术为电信行业注入新动力。2018 年全球电信行业保持了上年的增长势头。第五代无线网络技术(5G)已进入商用部署关键阶段,为通信行业注入新动力,新移动时代即将开始,5G 技术将对整个移动生态系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IHS Markit 估计, 到 2035 年,5G 在全球创造的潜在销售活动将达 12.3 万亿美元,并将跨越多个产业部门,约占 2035 年全球实际总产出的 4.6%。就美国而言,据德勤估计,5G 技术将给美国 GDP 带来超过 1500 亿美元的增长,提供就业机会超过 37 万个。目前,美国、中国、日本、德国、韩国、英国和法国等 7 个国家处于 5G 发展的前沿。其中,美国和中国有望主导 5G 研发与资本性支出,IHS Markit 预计,两国将分别投入1.2 万亿美元和1.1 万亿美元。美国的投入约占全球5G 投入的28%, 中国约占 24%。

(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竞争焦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催生 工业数字经济萌芽

2018 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跑全行业。全球正处在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过渡的大变革时代,随着技术创新、客户需求以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加速变化,数字化技术和实体经济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带来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各行各业都在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工业 4.0、工业互联网等理念驱动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为全球竞争焦点。IDC 的数据显示,2018 年全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出领跑全行业,高达 3330 亿美元。在这场数字化转型浪潮中,亚太地区成为引领者。在普华永道思略特 2018 年全球数字化 运营调研的受访企业中,19%的受访亚洲制造企业已经成为数字化冠 军,而美洲仅有 11%,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该数字跌至 5%。亚洲地区涌现出一批热衷数字化技术的年轻管理人员,加之薪酬与 生产成本的飙升迫使亚洲企业将主要运营流程数字化以保持竞争力, 因此,亚洲企业快速推出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速度远超全球其他地 区的同行。

物联网技术成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中之重。智能制造 是由许多技术的出现和成熟所驱动的,包括:高性能计算(HPC)驱动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工程(CAE)软件、云计算、物联网、高级传感器技术、3D 打印、工业机器人、数据分析、机器学习, 以及更好地实现机器与机器(M2M)联通的无线连接。这当中,最重要的是将传感器和软件连接到物联网。在工厂环境下,物联网指的是在生产设备中使用传感器(如机器人、压模、致动器、3D 打印机、数控机器等),以及它们制造的产品(如喷气发动机、燃气轮机、放射设备、车辆等),以实现关于设备或产品运行状态和情况的实时信息流。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基金会(ITIF)预测,物联网的应用预计在 2025 年将在全球范围内产生 1.2 至 3.7 万亿美元的价值,有助于生产率提高 25%以上。比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在纽约斯克内克塔迪(Schenectady)建造了价值 1.7 亿美元的制造工厂,为手机信号塔和发电厂等设备制造了大量电池。在这个超过 18 万平方英尺的制造空间内,遍布着超过 1 万个连网的传感器,用于实时采集温度、湿度、气压和机器操作数据。这确保了 GE 能够监控生产过程,必要时进行实时调整,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

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日益成为共识。工业互联网平 台是基于云计算的开放式、可扩展的工业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概念一经提出, 立即在全球引发了极大关注,再次掀起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探索与实践热潮。目前,业界基本已形成“智能终端(边缘)+云架构平台+工业 APP”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架构。不同类型的企业所擅长的领域也有所不同,以航天科工、中船工业、三一重工、海尔、美的、富士康等制造行业龙头企业孵化出工业互联网平台, 形成了面向第三方提供平台服务能力;以华为、徐工信息、宝信、石化盈科、浙江中控、华龙讯达、浪潮等为代表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正在基于长期服务行业的经验,积极向平台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以东方国信、用友、金蝶、索为等为代表的软件企业,基于平台架构加速软件云化发展,强化工业机理模型的开发部署;以用友、金蝶、浪潮、元工、索为等企业已基本形成云架构的 CAX、PDM、MES、ERP 产品,实现软件运行从单独占用软硬件资源、独立运维, 向共享使用资源池、统一运维模式转变;以优也、寄云、天泽智云、昆仑等为代表的一批初创企业,重点围绕解决特定工业行业或领域业务痛点,提供平台解决方案服务。比如,天泽智云的智能维护技术已经应用在风力发电、钢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数控机加工、工业机器人等多个行业。

(五)基于平台的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创新驱动,带来生活全 新体验

中国引领全球网络零售发展。《2017 年世界电子商务报告》显示,2017 年全球网络零售总额为 2.3 万亿美元,约占全球零售总额的 9.2%,同比增长 24.8%,2018 年估计将达到 2.8 万亿美元左右, 同比增长 23.3%,占比进一步提升到 10.5%,全球网络零售总额及其占比有望持续提升。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 年全年中国网上零售额已经超过 9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9%,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出 15 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 7 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18.4%。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和供应链体系,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公众日常购物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产业不断成熟并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国内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在积极发力新技术,希望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新技术,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例如,京东通过打造智能供应链体系,使得其物流成本降低 70%,效率提高 2 倍以上。如果将这些能力释放到社会领域,将对中国的整个供应链体系带来巨大的提升,可以有效反哺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产业能级。

在线教育平台引领教育新风潮。自 2008 年以来,全球慕课发展至今取得了长足进步。美国、中国、印度、墨西哥、泰国、意大利等许多国家都推出了专门的慕课平台。截至 2018 年底,全球已有 900 多所大学推出了至少一个慕课。根据美国慕课导航网站 Class Central 数据,2018 年全球慕课用户成员数量达 1.01 亿,累计课程总量达到1.4 万。此外,与科技大公司的合作更成为慕课平台发展的一大亮点。

2018 年,Coursera 与谷歌合作,开设一系列谷歌工程师培训课程。在线旅游市场发展迅速。日渐成熟的全球在线旅行社(OTA)正在改变旅游行业。在线旅游软件提供的良好体验和低价优惠使消 费者越来越热衷于在线预订。根据 eMarketer 数据,2018 年全球数字 旅游销售额将达到 6944.1 亿美元,同比增长 10.4%。分地区看,中 国地区从线下到线上预订的转变最为明显。2018 年,中国数字旅游 销售额将达到 1339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5%。印度是另一个主要市场,2018 年印度数字旅游销售额增长至 237.1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付费订阅服务市场大幅增长。内容付费是继广告、电商之后,数字经济领域重要的增长点。eMarketer 的数据显示,2018 年全球近7.65 亿人每月收看视频订阅服务(OTT),占全球总人口的 10.2%, 占全球网络视频用户的 32.1%,全球 OTT 市场增长 24%。从国家来看,美国视频订阅平台以广告模式为主,如主打用户分享视频的Youtube 和只向用户开放的 Netflix。其中,Netflix 用户占全球 OTT 视频服务市场的 44%,Netflix 美国用户占其受众群的 44.4%。英国媒体监督机构 Ofcom 的报告显示,截至 2018 年上半年,英国三大流媒体公司 Netflix、NOW TV(Sky)和亚马逊 Prime 订阅量共达到 1540万,超过了付费电视的订阅量。而在我国,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成为2018 年增长最快的产品《,2018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18 年全年我国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超过 118 亿元,同比增长 106%。

(六)从电子政务到数字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更智慧更高

全球调查评估显示电子政务朝着更高水平迈进。2018 年联合国、日本早稻田大学及欧盟均发布了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以国家为单位对全球或是区域范围内电子政务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价。2018 年7 月,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发布了《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 2018》, 报告对所有 193 个成员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成为各国发展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基准。报告显示,40 个国家得到了“非常高”的分数,即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值介于 0.75-1.00 之间, 相比之下,2003 年只有 10 个国家,2016 年有 29 个国家,2014 年以来,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在线服务。得益于在线服务、电信基础设施等指标的不断提高,全球 EGDI 均值从 2014 年的 0.47 升至 2018 年的 0.55。这表明从全球范围看电子政务呈现出持续朝着更高水平发展的积极态势。报告显示,自 2012 年以来中国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EGDI 世界排名从 78 位上升了 13 位,位列第 65 位,但尚未达到 57 位的历史最好水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线服务指数自 2003 年以来不断提高,实现了从 0.3 低水平到0.8 较高水平的突破。

2018年度数字经济形势分析(2019年1月发布)

资料来源: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

2018 年 10 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数字政府研究所与国际 CIO 学会联合发布《第 14 届(2018)国际数字政府排名报告》。报告对 65 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字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排名数据显示, 中国名列第 32 位,相较于 2017 年第 44 名上升 12 个名次。2018 年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第十五份电子政务基准报告。报告对 28 个欧盟成员国,及冰岛、挪威、土耳其等 6 个非欧盟成员国的电子政务水平进行了分析评价。报告显示,欧盟数字公共服务以用户为中心和移动友好性不断提升。以用户为中心是欧洲最成熟的顶级基准指标,总体平均值为82%,透明度指标达到59%,跨境移动性达到54%,关键促成因素得分为 54%。

数字技术应用推动政府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云计算是实现政府集约化,提高效率的重要技术工具。2018 年 9 月,美国白宫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发布了云智能建议(Cloud Smart Proposal)。这是美国自 2010 年发布“云优先”战略 7 年来的首次云计算政策更新,为各机构迁移到安全可靠的云网络提供了路径。英国于 2018 年4 月发布“政务云 10”(G-Cloud 10)框架,这是英国政务云框架自2012 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 10 版。截至目前,通过 G-Cloud 框架花费了近 30 亿英镑,其中 48%用于中小企业。中国政务云发展十分迅速。

《中国政务云发展白皮书 2018》的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 31 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中,有 30 个省级行政区已经建有或正在建设(完成招标)政务云,占比超九成;在我国 334 个地级行政区中,有 235 个地级行政区已经建有或正在建设(完成招标)政务云, 占比超七成。可以说,政务云已经成为各地发展电子政务的“标配”。

2018 年各国政府依然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政府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2018 年 5 月,西弗吉尼亚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允许通过区块链进行互联网投票的州。2018 年 7 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授权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城市。深圳市税务局统计,目前全市已有 7 家开票服务商及 1 个报销平台与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实现了对接。截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已上线的 32家试点企业共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17570 张,现已完成注册接入企业涉及餐饮业、停车服务、零售业、互联网服务、金融业等行业共计 209 家企业。印度商业和工业部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研究如何利用人工智能实现印度经济增长。该工作组于 2018 年 3 月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确定了人工智能能够快速融入的 10 个领域,包括公共事业服务、教育等。

开放数据传统领先国家排名不升反降值得关注。美国于 2018 年3 月发布的《总统管理议程》(President’s Management Agenda)强调了为未来创建数据战略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议程提出了保证数据战略长期发展的四个关键组件,还建立了跨机构优先(CAP)目标, 将数据作为战略资产,以推动制定和实施联邦数据战略计划的可持续进展。2018 年 5 月,白宫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和开放数据企业中心(CODE)共同举办了一次关于利用数据作为战略资产的圆桌会议,开始制定一项战略,以改善联邦数据的方式,改善政府服务的提供,为政府政策提供信息,在美国经济中创造价值和就业机会,并使政府更加有效和高效。同样,欧盟早在 2018 年 1 月就召开了在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PSI)下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的高级别圆桌讨论会。但是从 2018 年 9 月万维网基金会发布的开放数据晴雨表 2018 年报告显示,英国作为多年来全球开放数据领头羊, 其总分略有下降。美国是这个领导小组中唯一一个得分绝对下降的政府,它的得分已经下降了 11 分,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开放数据领先国家。美国在公开数据中投入的资源越来越少,政府的表现在几乎所有指标上都出现了倒退。

3     开放数据宪章采纳者和 G20 部分成员国开放数据晴雨表 

 

排名

 

 

国家

 

总分数(满分100

分数变化(与第一次相比) 准备就绪度(满分100  

实施

(满分100

 

影响

(满分100

 

是否

G20 员国

是否开放数据宪章采纳者
1 加拿大 76 18 86 87 55
2 英国 76 -4 83 89 57
3 澳大利亚 75 17 79 84 62
4 法国 72 17 84 77 55
5 韩国 72 25 82 67 67
6 墨西哥 69 33 79 67 62
7 日本 68 24 78 68 58
8 新西兰 68 5 79 72 52
9 美国 64 -11 79 76 37
10 德国 58 2 76 72 27

资料来源:万维网基金会《开放数据晴雨表》报告

智慧城市建设依然保持较强增长态势。2018 年 2 月,德勤发布的《超级智能城市报告》显示,目前全球已启动或在建的智慧城市已达 1000 多个,中国以 500 个城市位居首位,无论是特大型的一线城市,或是中小城市,皆有智慧城市项目落地。中国智慧城市的数量远超排名第二的欧洲(90 个)。另据 IDC 在 2018 年 3 月发布的《全球半年度智慧城市支出指南》显示,随着全球市场对智慧城市的关注和投资不断增加,2018 年全球智慧城市技术相关投资将达到 800亿美元,中国预计达到 208 亿美元,相较 2017 年的 173 亿美元增长20.2%,仅次于美国(230 亿美元),位列第二位。2018 年 6 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智慧城市报告《智慧城市:数字技术打造宜居家园》,对近 60 个智慧城市应用如何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场景下发挥作用进行了分析,提供了目前最为完善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指南。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还同时考察了全球 50 个城市建设智慧城市的步伐及现状,并提出目前即便是全球最领先的智慧城市,也仅仅是实现了三分之二的潜力,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在标准研制方面,目前已发布 12 项智慧城市领域国家标准。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 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在智慧城市PPP 模式建设数量及投资方面,截止到 2018 年 4 月,全国智慧城市PPP 项目达到 107 个,投资总额 844.15 亿。107 个项目汇中智慧城市综合项目的数量最多,为 59 个(占 55.1%),数据中心项目 10 个(占9.4%),智慧交通项目和智慧安防项目都是 7 个(占 6.5%),其他领域还包括智慧市政、智慧农业、智慧环保、智慧园区、智慧能源等等。从投资总额来看,智慧城市综合项目的投资总额最多,为 565.38 亿元(占 67%),数据中心项目 81.99 亿元(占 9.7%),智慧市政项目 58.42 亿元(占 6.9%),其他领域项目占比均在 4%以下。从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来看,智慧城市综合项目平均投资额达到 9.6 亿。

(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在探索阶段,围绕数据的规则制定 取得新进展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的规则日益严格。2018 年的 Facebook信息泄露案为隐私保护敲响了警钟。截至 2018 年底,全球已有 107个国家制定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立法。其中,欧盟 2018 年 5 月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被称为是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立法,从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数据主体的权利、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义务、个人数据跨境转移等方面,建立了完备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英国、日本等国也都积极完善自身的隐私保护规则以通过 GDPR 的“充足保护”认定,优先进入欧盟市场。在美国,2018 年 6 月最高法院对 Timothy Carpenter 对阵美国政府的案件判决也对隐私保护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更是规定了共享的个人数据也应受到法律保护。此外,新加坡、澳大利亚、越南、印度、巴西、加拿大等国也都在2018 年推进了隐私保护相关立法。

各方利用数据流动的治理规则对数据资源展开激烈争夺。数字 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了关键的生产要素,推动数据的传播和共享成为提高生产力的重要手段。2018 年,美国极力推行的亚太经合组织《跨境隐私保护规则》(CBPR)得到了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的加盟,加盟经济体由 5 个上升到了 8 个。CBPR 的特点是隐私保护的标准较低,框架内数据跨境流动的限制较宽,方便跨国科技企业获取和使用他国数据。其中,美国企业有望获得最大的利益。在欧洲,除了通过 GDPR 对跨境数据调取进行限制之外,欧盟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欧盟境内的数据流动。例如,4 月发布的《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围绕公共部门数据开放共享、科研数据保存和获取、私营部门数据分享等事项提出了建立欧盟共同数据空间的多项举措。10 月又发布了《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条例》,推动建立单一的欧洲数字市场,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欧盟境内非个人数据的自由流动。法国的国家人工智能政策也呼吁立法授权第三方获取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非敏感数据。

部分国家扩大了政府获取数据的权力并通过“长臂管辖”将执法权延伸至境外。2018 年 3 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CLOUD Act),设计了执法机构跨境访问、获取、调用数据的规则机制,让美国政府能够合法地从全球各地调取数据, 同时还规定了将数据发送到境外的条件和过程。CLOUD Act 采用“实际控制标准”代替“数据存储地标准”,只要数据到了美国企业、外国企业在美分支机构等与美国相关的数据控制者手中,美国政府部门就能够通过法律程序直接调取存储在境外的数据,达到“国内国外一盘棋考虑”。12 月,澳大利亚众议院通过了《反加密法案》, 授权澳大利亚警方可强制任何在该国运营的公司无条件协助政府获取其加密信息,且不得对外透露政府索取信息的命令。这赋予了澳大利亚执法机关强制获取外国公司在澳数据的权力,且极有可能得到北美和西欧国家政府的效仿。欧盟也对数据控制权提出了一定要求,允许执法机构向在欧洲运营的企业直接调取其存储在欧盟境外的数据的欧盟版“Cloud 法案”(《电子证据跨境调取的议案》)正在审议中,预计 2019 年将获得通过。

4     2018 年主要国家和地区数据治理相关规则 

时间 国家(地区) 政策法规
2018 年 2 月 新加坡 《网络安全法案》
2018 年 2 月 澳大利亚 《数据泄露通知计划》
2018 年 3 月 中国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2018 年 3 月 美国 《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Cloud Act)
2018 年 4 月 欧盟 《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
2018 年 5 月 欧盟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2018 年 6 月 越南 《网络安全法》
2018 年 6 月 美国加州 《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
2018 年 7 月 澳大利亚 修订 1988 年《联邦隐私法》
2018 年 7 月 印度 《2018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2018 年 8 月 巴西 《通用数据保护法》
2018 年 8 月 中国 《电子商务法》
2018 年 10 月 欧盟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
2018 年 11 月 加拿大 《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案》
2018 年 12 月 澳大利亚 《反加密法案》

资料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整理

二、问题挑战

(一)中美经贸摩擦将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造成冲击

2018 年,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担忧。美为保障其核心利益和数字经济领域既有优势,不断通过加征关税、技术壁垒、外资审查、知识产权限制和排他性协议等多种传统和非传统手段阻挠我高技术产业乃至数字经济发展,影响不容小觑。

一是中美经贸摩擦中长期对我 ICT 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升级影响深远。短期来看,东南亚各国由于能源、道路等基础设施短缺、劳动力素质偏低等限制,难以满足 ICT 产业对技术、品质、大规模交易等高要求,替代中国难度较大。但长期而言,美国可通过构建双边协定完善中国以外的全球经贸框架,为美国企业提供供应链、产地和市场替代引导,将直接或间接导致全球 ICT 产品加工企业重新配置产品全球价值链加工组装环节至其他劳动力要素充裕的国家。

二是中美经贸摩擦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我国数字贸易既有优势。 我国参与数字贸易的主要优势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信息通信 技术所开展的货物贸易。如,2017  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 7.6 万亿元,同比增长 20.6%;而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 27.8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4%,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速高于传统进出口贸易。我国目前跨境电商主要以出口为主,已成为我国促进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 和新生力量。美国拟退出万国邮政联盟(UPU),借以修正所谓的 不公平“邮费”,无疑将大幅提高我国依托跨境电商从事外贸出口的中 小企业出口门槛。调查显示,如果美国最终退出万国邮政联盟,我 国出口跨境电商将失去 40%-70%的邮费优惠,将使得物流成本占营收的比例由当前的 22%,大幅上升至 40%-50%,我国跨境电商中小企业将面临更多的资金压力。

三是中美经贸摩擦将不利于我国高科技企业“走出去”。美国 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基于美国外国投资审批制度形成的跨部门机构,涉及 8 个行政部门和 7 个白宫机构,其中美国财政部是牵头机构。该委员会已成为我企业投资并购的“暗礁”。自 2017 年 6月至 2018 年 2 月,CFIUS 已经阻止了 9 起中资企业对美国公司的收购案,包括蚂蚁金服、海航集团、四维图新、TCL 工业、湖北鑫炎等。目前,美国国会已通过《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该法案作为美国《2019 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一部分,是美国对外资审查由过去比较行政化的做法变成一个法律行为, 并通过立法的方式正式确立下来。作为国防授权法的组成部分,这是非常特殊的。换而言之,本来对外资安全审查属于经济行为,但特朗普把它上升为法律行为,更加强化保护主义色彩。可预见在该法案的加持下,CFIUS 的权限得到放大,这为我国高科技企业赴美投资并购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和难度。

5     2017 6 -2018 2 月被 CFIUS 否决的中资并购交易 

时间 买方 被收购方 金额(百万美元)
 

2017 年 6 月

 

TCL

Novatel Wireless 旗下

MIFI

 

50

2017 年 7 月 海航集团 全球鹰娱乐 415
2017 年 9 月 四维图新 HERE 120
2017 年 9 月 峡谷桥资本 莱迪思半导体 1300
2017 年 11 月 东方宏泰 Applovin -
2018 年 1 月 蚂蚁金服 速汇金 1200
2018 年 2 月 蓝色光标 Cogint 382
2018 年 2 月 湖北鑫炎 Xcerra Co 580

资料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整理

(二)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亟待形成“中式模板”

近年来,数字贸易正逐步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主要贸易方式。但是,当前仍未有一个全球性的框架来规范数字贸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统一、公平的新全球贸易规则。尽快搭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成为中国在国际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中增强话语权的关键。

一是各国法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仍难以适应数字贸易的迅速发展。目前,大部分国家在数字贸易上的相关立法仍有待完善, 数据审查制度透明度不足,跨境数据流动原则和制度不明确,对应的跨境数据流动风险评估机制等配套监管手段仍未健全。此外,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法律和标准尚未统一,包括跨境物流、跨境支付、电子认证、在线交易、信用体系和数字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 这些都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障碍。

二是各国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上存在分歧,为之后形成全球性框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并希望在国际社会中最大程度争取本国数字权益。以美国为例,作为全球数字贸易强国,美国一直尝试推行“美式模板”, 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树立“标杆”,以保持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但其数字贸易单边思维也愈加明显,数字贸易壁垒问题更加严重,使得通过消除各国的分歧,让数字贸易全球规则符合各方利益的难度增大。

三是亟需完善和推广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革命的中心地带,数字贸易交易占全球贸易总额的 40%以上,但是中国对重塑全球贸易格局的引领作用仍不明显,在知识产权、数据分类监管、消费者隐私等问题上仍需要更加关注中国利益诉求。对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模板”的完善和推广成为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所面临的关键。

(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如何跨越试点阶段全面铺开面临诸多困难

虽然制造企业试点数字化转型很普遍,但能够在组织内全面推广,并取得财务和运营绩效持续稳定改善的企业却极少。如何跨越试点阶段全面铺开,成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挑战。

一是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尚在萌芽期,尚未达到全 面推广应用、产生实际效果的阶段。目前,因为媒体和技术服务商的偏好,传统产业普遍追求应用不断推陈出新的互联网新技术,而忽略了新技术成熟的周期规律和技术取得实际应用成效所需要的其他要素条件。一方面,新技术本身的发展和成熟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的迭代周期;另一方面,将已经成熟的新技术用到实处、产生实效,还需要管理、商业模式等其他生态条件相辅相成,而这些条件的成熟难度更大。

二是传统企业的发展阶段、基础和能力还难以适应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新变革。目前,我国制造企业达到两化融合集成提升阶段的比例仅为 22.4%,大多数企业还难以适应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变革。现有的互联网新技术和新应用在零售、物流等消费领域蓬勃发展的事实,其本质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流量经济模式,不适用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要求。

三是较低的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制约智能技术的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使原来无法分析或难以破译的数据产生新的利用价值。从目前来看,我国处于两化融合集成提升阶段以上的企业仍有 30.6%在数据采集准确性、通信协议、数据清洗和修复、数据安全等方面,以及挖掘生产数据特征与生产经营过程的关联和因果关系方面存在困难,无法进行更高阶的智能技术应用。

(四)互联网平台监管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2018 年我国互联网平台继续向前发展,小程序、跨境电商、智能组织等新模式新业态逐渐成熟,但问题也在不断显现。平台企业为社会各方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与用户、公众、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竞争对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各种类型的冲突。

一是随着数据开发利用水平的提升,平台企业暴露出数据安全 和隐私保护问题。数据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资产。许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数据,使用各种手段大量手机公民的个人信息和行为数据。在各种智能终端、传感器无所不在的今天,借助便捷的信息采集技术,人们的所有个人行为、性格偏好、兴趣爱好、社交网络都可以被方便地信息化、数据化,而通过相应的智能算法,就可以准确地画出每一个人的“数据画像”。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用户数据可以直接转化为企业的商业利益,而数据泄露更是屡屡发生,使得个 人隐私保护更加困难。2018 年Facebook 被暴露出三次严重的数据泄露,其中因系统安全漏洞导致 1400 万用户的敏感信息被黑客获取, 而剑桥分析公司利用Facebook 的同意获取了5000 万用户的个人资料, 不仅牟取了巨大利益,甚至还影响了美国的政治选举。

二是平台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体现出了公共化的特点,而 这带来了新的治理问题。平台企业的迅速扩张,一方面承担了大量的公共职能、创新了公共服务的模式,另一方面也对政府原有的监管方式和能力形成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政府在多方面及时做出适应和调整。例如,2015 年以来爆发性增长的共享单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管理、公共治理上的难题,如过度投放、违规停放导致的阻碍交通、影响安全等问题。此外,2017 年底以来,随着行业内二三线品牌的大量倒闭,押金监管缺失、退款难、甚至平台跑路的情况屡有发生。而作为应对措施,全国已有十几个城市叫停了共享单车新增投放,但对于如何消化存量资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却基本没有涉及。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凸显了政府应对新经济形态的管理与治理能力不足,不利于行业的长远与健康发展。

三是面对拥有“聚合”效应的平台经济,如何处理反垄断问题。在平台经济模式下,垄断问题的性质和影响正在发生变化。平台企业具有整合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能力,能够获取巨大的市场优势和影响力。但是一些巨型企业并不符合传统垄断企业的特征,比如它们一般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这使得大企业控制力对消费者的影响程度难以判断,反垄断监管出现困难。然而,免费绝不意味着企业能够免于承担责任。许多平台企业为用户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是可能利用用户数据推销差异化甚至劣质的第三方产品,而用户却难以知情和判断,造成财产和健康损失。在美国,亚马逊、苹果、Facebook 和谷歌四大公司也正在面临“限制竞争、打压创业公司”的指责, 许多中小企业正在别无选择的被纳入平台之中,其对于竞争和创新的影响值得深入研究。

三、发展趋势

(一)数字溢出效应将继续推动全球经济增长

华为公司的数据显示,过去 30 年中,数字投资每增 1 美元,都将撬动GDP 增加20 美元。而非数字投资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仅为1:3, 相去甚远。这一结果表明,就每 1 美元的平均回报率而言,数字技术投资比非数字技术投资高 6.7 倍。未来十年,颠覆性技术将决定数字经济的速度,这些颠覆性技术将推动数据密集型解决方案在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并大大增加数字溢出效应发挥作用的渠道,全球经济与数字技术间的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合适的条件下,数字经济将实现繁荣发展,数字溢出可能会通过新的渠道扩大技术对生产力的影响,从而大力推动 GDP 增长。未来十年加快数字化发展将带来巨大且意义深远的回报,在高度数字化场景中,如果政府能创造合适的条件,使能企业充分利用技术进步,根据华为和牛津经济研究院的预测,2025 年全球 GDP 或将增加 1.7 万亿美元,大多数经济体的 GDP 将在 2025 年增加 1%至 3%,发展中经济体的 GDP 会在基准之上再增加 2.2%,发达经济体的 GDP 将增长 1.6%,到 2025 年,全球数字经济可增至全球 GDP 的 24.3%。

(二)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从互联网诞生到普及,再到升级“互联网+”,各行各业生产运作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信息和数据正在成为类似于水、电等人们生活必须的资源,而 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为用户提供了便捷、优质、低成本地使用这些数据资源的条件。由于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边界不断扩张,基础设施层面也在发生着巨大地变化。2019 年是实现 5G 商用部署的关键一年,各国已明确 5G 的商用进程,第二阶段的 5G 安全标准预计 2019 年 12 月完成,全球大多数国家的 5G 全面商用的预计在 2020 年实现。人工智能将于 2019 年开始大规模普及,大型科技企业在技术上的进步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逐渐实现与人类生活交织在一起。未来,万物互联和人机物共融将会成为网络架构的基本形态,各国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部署都面临着扩域增量、共享协作、智能升级的迫切需求。传统基础设施也正在向着智能化转型升级,逐步开展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三)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后半段,正处于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阶段。从国际经验看,在这个阶段单兵突进地发展工业或者服务业都不可取。一些国家和地区因为制造业过度转移而选择了单一的服务业发展道路,动摇了国内实体经济基础,也削弱了其国际竞争力。我们必须吸取这方面的教训,既要继续筑牢制造业基础, 也要保持现代服务业良好发展势头,采取适合我国国情、务实的产业发展战略,坚持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之路。此外, 产业融合已成为现代产业发展一个重要特征。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彼此融合与互动发展是大势所趋,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制造服务化、服务产品化”。

(四)数字经济发展催化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经济时代下商业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发生了革新,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扩大, 对国际税收规则的统一提出了诸多挑战,而各国就如何修改国际税收框架尚未达成共识,越来越多国家开始采用单边措施以对数字化企业征税,这进一步阻碍了未来构建公平、合理和统一的国际税收关系。2018 年 3 月,OECD 发布了《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2018 年中期报告》,回顾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项目在应对双重不征税和激进税收筹划问题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用来分析数字化商业模式中的价值创造过程,为国际税收规则的修订奠定了基础。报告指出,尽管目前各国尚未就国际税收框架达成共识,也未就采纳短期流转税措施达成一致,但约有 110个国家已同意,在 2020 年之前在跨国数字企业征税问题上达成国际共识。

(五)数字经济不平衡导致的新型数字鸿沟将日益扩大

传统的数字鸿沟一般是指无法联网和使用如计算机、移动设备等硬件设施,具体表现为基础设施、性别、地域等方面的鸿沟。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支付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数字原住民群体的日益庞大,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能够在线提供,传统的人口统计学意义上的数字鸿沟不断缩小。但是,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新型数字鸿沟将日益扩大,具体表现在:一是产业数字化发展不平衡,数字化渗透始于服务业,然后是工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高于工业数字化水平;二是区域数字化发展不平衡更加凸显,经济发达地区数字化水平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数字化水平,且差距超过两地 GDP 总量的差异;三是数字经济治理涉及的平台治理、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和传统治理范式存在明显的不协调;四是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日益增高。

(六)数字化时代劳动力市场或将重塑

目前全球普遍担心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会酿成大规模失业潮。国际劳工组织预计,到 2020 年全球失业人口数量将增加 1100 万,而技术革新将使这一趋势进一步恶化。麦肯锡全球研究院预测,至 2030 年,全球将有约 3.75 亿的劳动人口将面临重新就业,各个行业的岗位需求发生变化。埃森哲预计,到 2028 年,中国仅体力劳动类的工作需求将减少 6300 万人。而这批需要提升技能的员工将对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为减轻技术变革对传统就业模式造成的冲击,各国政府将不仅仅关注培养劳动者数字化技能的转变,更将致力于制定合理有效的劳动力市场过渡政策,帮助整个市场环境积极应对技术浪潮带来的挑战。例如,美国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ITIF)发布了《如何改革技术变革时代的职工培训和调试政策》,旨在帮助美国建立更加灵活和高质量的再就业体系, 并对就业数量、就业关系、收入不平等、工作质量、就业期限以及工人过渡等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附件  2018 年主要国家(地区)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文件和报告

领域 国家

(地区)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类别 文件名称
 

 

 

总体布局

俄罗斯 联邦政府 2018 年 3月 战略 《俄罗斯联邦数字经济计划》
 

荷兰

 

政府

2018 年 6月  

战略

《荷兰数字化战略:为数字化未来做好准备》

(Dutch Digitalisation Strategy: Getting the

Netherlands Ready for the Digital Future)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技术部 2018 年12 月 战略 《澳大利亚科技未来》

(Australia’s Tech Future)

 

 

 

 

 

 

ICT

 

 

欧盟

欧盟委员会 2017 年11 月 计划 《面向 2018-2020 年的 H2020 ICT 工作计划》

(Horizon 2020 Work Programme 2018-2020)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 3月 计划 《2018 年 ICT 标准化滚动计划》(2018 Rolling Plan for ICT Standardisation)
 

 

 

英国

国家统计局 2018 年11 月 报告 《英国企业的 ICT 活动:2017 年》(ICT Activity of UK Businesses: 2017)
国家统计局 2018 年11 月 报告 《英国电子商务和 ICT 活动:2018》(E-commerce and ICT activity, UK: 2018)
 

国防部

2018 年12 月  

指南

《ICT 的可接受使用政策》(Acceptable use policy (AUP) for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
韩国 信息社会发展研究所 2018 年 7月 报告 《2018 年韩国信息和通信技术(ICT)行业报告》(2018 ICT Industry Outlook of Korea)
 

 

 

 

 

 

 

 

5G

 

 

 

中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11 月 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 2018 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891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2018 年 4月 通知 《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 号)
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月  

计划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 号)
 

 

 

 

美国

 

美国国会

 

2018 年 2月

 

法案

《无线电波法案》("Advancing Innovation and Reinvigorating Widespread Access to Viable Electromagnetic Spectrum Act " or the "AIRWAVES Act")
 

参议院商务委员会、通讯小组委员会

 

 

2018 年 6月

 

 

提案

《简化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前沿基础设施以加快小基站部署法》(或《STREAMLINE 小基站部署法》“Streamlining the Rapid Evolution and Modernization of Leading-Edge Infrastructure Necessary to Enhance Small Cell Deployment Act”或(STREAMLINE Small Cell Deployment Act)
 

 

 

 

欧盟

无线电频谱政策小组 2018 年 2月 计划 《2018 年及以后的工作计划》(Work Programme for 2018 and beyond)
 

无线电频谱政策小组

 

2018 年10 月

 

战略

《公众咨询草案——欧洲 5G 战略光谱路线图》

(Draft for Public Consultation——STRATEGIC SPECTRUM ROADMAP TOWARDS 5G FOR

EUROPE)

无线电频谱政策小组 2018 年10 月 报告 《RSPG 5G 工作组进度报告》(Progress Report of the RSPG Working Group on 5G)
 

 

 

英国

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2018 年 5月 计划 《5G 城市互联社区项目》(5G Urban Connected Communities Project)
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2018 年 7月 计划 《5G 试验台和试验计划》(5G Testbeds and Trials Programme)
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2018 年 9月 计划 《5G 试验台和试验计划更新》(5G Testbeds                                              & Trials Programme Update)
 

 

德国

联邦运输和数字信息部 2018 年 指南 《频率指配和移动通信标准 5G》(Frequenzvergabe und Mobilfunkstandard 5G)
联邦运输和数字信息部 2018 年11 月 战略 《德国政府的数字战略》(The Digital Strategy of the German government)
 

 

 

 

 

 

 

 

 

 

 

 

 

人工智能

 

 

 

 

中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 年12 月 通知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工信部科[2017]315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 4月  

通知

《关于开展 2018 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

118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 9月  

通知

《关于公布 2018 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8〕327

号)

 

美国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 2018 年 5月  

报告

《2018 年美国工业人工智能白宫峰会综述》

(Summary of the 2018 White House Summit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American Industry)

 

 

欧盟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 4月 法案 《人工智能通讯》(Communicati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Europe)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12 月 草案 《可信赖AI 的道德准则草案》(Draft Ethics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AI)
 

 

英国

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  

2018 年 4月

 

 

战略

 

《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Industrial Strateg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ctor Deal)

德国 联邦内阁 2018 年 7月 战略 《联邦政府人工智能战略要点》(Strategy Paper about its Goal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法国 数字理事会、 法国国防采购局 2018 年 3月 战略 《有意义的人工智能:走向法国和欧洲战略》(For a Meaningfu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wards a French and European Strategy)
印度 印度国家转型研究所 2018 年 6月 报告 《国家人工智能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大数据

美国 美国国会 2018 年 3月 法案 《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Clarifying 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 Act)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众议院 2018 年12 月 法案 《反加密法案》(Tele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and Access Bill)
 

 

 

 

欧盟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 5月 法案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欧洲议会

2018 年10 月  

法案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Regulation “on a framework for the free flow of non-personaldata in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 4月 政策 《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Towards a common European data Space)
印度 印度政府高级别委员会 2018 年 7月 草案 《2018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the 2018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Bill)
 

 

 

 

物联网

 

 

美国

美国商务部与国土安全部 2018 年 1月 报告 《提高互联网与通信生态系统对僵尸网络及其他自动分布式威胁的抵御能力》
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 2018 年 6月 法案 《SMART 物联网法案》(SMART IoT Act)
 

 

中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11 月  

规定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 频段管理规定(暂行)》(工信部无〔2018〕203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12 月 计划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科〔2018〕283 号)
 

 

 

 

 

 

 

工业互联网

 

美国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 2018 年12 月  

报告

《工业物联网调查:网络物理系统视角》(A Survey on Industrial Internet of Things: A Cyber-Physical Systems Perspective)
 

欧盟

 

欧盟委员会

2018 年 8月  

报告

《工业物联网:数字化、价值网络和工作变化》(Industrial Internet of Things: Digitisation, Value Networks and Changes in Work)
 

 

日本

 

经济产业省

2018 年 9月  

标准

《日本工业标准的新制定和修订》(New Establishment and Revision of the 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
经济产业省 2018 年11 月 法案 《工业标准化法的部分修正案》(Partial amendment of the Industrial Standardization Act)
 

 

中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 7月  

指南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工信部信软〔2018〕126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 年 8月 指南 《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 年)》(工信部信软〔2018〕135 号))
 

 

 

 

 

 

 

 

 

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

 

 

 

 

中国

 

 

国务院

 

2018 年 6月

 

 

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 45 号)
 

国务院

2018 年 7月  

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 号)
国务院 2018 年11 月 方案 《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函〔2018 71 号)
欧盟 欧盟委员会 2018 月11 月 报告 《欧盟电子政务基准报告 2018》(eGovernment Benchmark 2018)
 

 

 

英国

英国政府数字服务小组 2018 年 6月 战略 《政务云 10 框架》(G-Cloud 10)
 

英国全党议会团体

 

2018 年 6月

 

报告

《智能领导——政府战略如何释放英国智慧城市的潜力》(Intelligent leadership, how government strategy can unlock the potential of smart cities in the UK)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数字化转型管理局 2018 年11 月 战略 《数字化转型战略》(Digital Transformation Strategy)
美国 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 2018 年 9月 战略 《云智能建议》(Cloud Smart Proposal)

 

参考文献

  1. 埃森哲,《未来需要什么样的员工》,2018 年 9 月.
  2. 埃森哲,《人工智能如何提升产业利润和创新能力》,2017 年 7 月.
  3.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2018)——新时代 新发展 新引擎》,2018 年 12 月.
  1.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 2018》,2018年 7 月.
  1. 万维网基金会,《开放数据晴雨表-领导者版本从承诺到行动》,2018 年 9 月.
  2.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世界机器人报告 2016》,2016 年 9 月.
  3. 日本早稻田大学数字政府研究所和国际 CIO 学会,《第 14 届国际数字政府排名 2018 报告》,2018 年 10 月.
  4. 美国无线通讯和互联网协会,《全球 5G 竞赛》,2018 年 4 月.
  5. 欧盟委员会,《欧盟电子政务基准报告 2018》,2018 年 11 月.
  6. 经济学人,《在过度分享时代定义隐私预期标准》,2018 年 8 月.
  7. 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基金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以及各国支持其发展的方式》,2018 年 4 月.
  8. 美国数据创新中心,《数字化时代的竞争政策》,2018 年 9 月.
  9. 美国进步政策研究所,《更新反垄断法和数据法,促进竞争和创新》,2018 年 9 月.
  1. 德勤,《超级智能城市,更高质量的幸福社会》,2018 年 2 月.
  2. IDC,《全球半年度智慧城市支出指南》,2018 年 3 月.
  3. 张越,《全球制造业 2018 年预测–中国启示》,IDC,2018 年 2 月.
  4. 武连峰,《2018 全球数字化转型趋势与策略》,IDC,2018 年 6 月.
  5.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智慧城市:数字技术打造宜居家园》,2018 年 6 月.
  6.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人工智能前沿报告》,2018 年 9 月.
  7. 思略特&普华永道,《2018 年全球数字化运营调研——数字化冠军》,2018 年 4 月.
  1. Technavio 研究,《2018-2022 年全球电子制造服务市场》,2018 年 8 月.
  2. Synergy Research Group,《领先的云提供商在第三季度再次提高了市场份额》,2018 年 10 月.
  3. The Statistics Portal,《2011-2027 年全球大数据市场收入预测》,2018 年.
  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 4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 年 8 月.
  1. 宽带发展联盟,《中国宽带速率状况报告》,2018 年 11 月.
  2. 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撑中国 IPv6 规模部署——中国 IPv6 业务端到端贯通用户体验监测报告》,2018 年 11 月.
  1.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两化融合服务联盟,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2018 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白皮书》,2018 年 12 月.
  2.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政务云发展白皮书 2018 年》,2018 年8 月.
  1. 胡煜,薛文胜,罗欣伟,《关于发展我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思考》,2018 年 7 期,《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1. 周拴龙,《美国物联网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2014 年 16 期,《现代商贸工业》.
  2. 奇平,《互联网 2018 六大回顾与 2019 七大展望》,互联网周刊,2019 年 2 月.
  3. 夏杰长,《人民日报热点辨析: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并举》,2015 年 5 月 21 日.
  1.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2017 年世界电子商务报告》,2018 年 4 月.
  2.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 2018》,2018 年 11月 8 日.
  1. 华为、牛津经济研究院,《数字溢出衡量数字经济的真正影响力》,2018 年 2 月.

 

 

2019 年系列研究报告

报告编号 报告名称 发布时间
2019-yp-01 2018 年度工业信息安全发展形势分析 2019 年 1 月
2019-yp-02 2018 年度数字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2019 年 1 月
2019-yp-03 2018 年度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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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11月25日23: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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