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2020年10月3日12:40:05来源:高新智库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已关闭评论4,957 views 7926字阅读26分25秒

作者:马淑燕    朱常海    刘会武

摘要

国家高新区是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聚集地。本文以157家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整体发展情况、区域分布情况、不同省市分布情况、国家高新区自身发展情况四个维度,对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出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区域分布极不均衡且发展质量差异较大等结论,并进一步探讨了国家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提出相关发展建议。对推进国家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

新型研发机构  国家高新区  区域分布

引言

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种兼具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多种功能的创新创业组织,成为地区加快技术创新和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正越来越受到社会、政府部门以及学者们的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其与传统研发机构的主要区别在于,传统科研机构一般是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三个环节之一发展,而新型研发机构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三螺旋”模式运转,克服了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时间滞后的问题,实现了科技转化“无缝对接”。新型研发机构萌芽于20世纪末期的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1996年深圳市政府与清华大学联合成立的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被认为是国内最早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自第一家新型研发机构诞生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根据科技部的不完全统计数据,2013年到2018年短短五年,地方以各种形式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00家,其中广东省、江苏省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尤其突出。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政府批准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219家,江苏省达到323家。

国家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历来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使命导向,在发展中始终坚持持续的科技创业和体制创新,因此,国家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具有天然的基础优势与强大的内在驱动,在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上不遗余力、走在前列,成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集聚地,到2017年,全国国家高新区共拥有新型研发机构1220家,预计占到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的80%以上。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的现状。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内涵、分类、形成动因、建设意义、体制机制、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大部分是定性研究,缺少以方法和数据为基准的实证分析,特别是对新型研发机构分布的研究非常缺乏,难以精确分析其发展状况。本文通过从数量、质量和分布上对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并探讨国家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为系统了解新型研发机构现状,推进国家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借鉴和建议。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中心对高新区进行的数据统计中,自2016年开始加入了新型研发机构的统计,其名称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所给的定义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是指政府支持建立的、具有研发、转化、风投、孵化等功能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以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研院、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为代表),旨在加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协助技术升级,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由定义可以看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指的就是新型研发机构,因此本文中把国家高新区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统一称为新型研发机构。本文主要利用2017年全国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统计数据,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整体发展情况、区域分布情况、省市分布情况、国家高新区本身的发展情况四个层面的分析。在分析中,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越多或在全部新型研发机构中占比越高,代表国家高新区或区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越好。根据研究,得出:

(1)总体来看,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根据统计结果,2017年全国157个国家高新区中有111个拥有新型研发机构,较2016年的80个增长38.8%,共拥有新型研发机构1220家,其中拥有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642家,较2016年分别增长66%、62.1%。另外,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新型研发机构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为52.6%,较2016年的53.9%略有下降,说明新型研发机构的总体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东部地区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整体较好,西部地区在数量上次之,中部地区在质量上次之,东北地区则整体处于较落后的水平。

首先,对东部、西部、中部、东部四个地区国家高新区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进行分析,发现1220家新型研发机构中,东部地区最多,共有610家,占总量的50%,西部地区次之,有310家,占比为25%,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较小,共有268家,占比22%,东北地区严重落后,只有32家,占比3%。从平均值来看,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四大地区每个国家高新区平均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分别为9家、8家、7家、2家,东北地区仍明显落后,其他三个高新区差距较小。说明东部地区国家高新区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占据绝对优势,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总量占比不高,但相对数量较高,东北地区与其他地区差距较大。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1  2017年四大地区国家高新区拥有新型研发机构数占比情况

其次,对四个地区高新区拥有的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进行分析,发现在全国642家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中,东部地区优势更加明显,共有348家,占总量的54%,中部地区超越西部地区,位居第二,有203家,占比为32%,西部地区较少,共有84家,占比13%,东北地区只有7家,占比1%。说明全国高新区的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集中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较高,西部地区较少,东北地区严重缺乏。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2  2017年四大地区高新区拥有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在全国占比情况

最后,对每个区域拥有的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在本区域新型研发机构总量占比进行分析,发现中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拥有268家新型研发机构,其中203家为省级及以上,占比达75.7%,东部地区次之,为57.1%,西部和东部地区较低,分别为27.1%、21.9%。说明中部地区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虽然不高,但是发展质量较好,东部地区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虽然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但在总量占比中有待进一步提高,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3  2017年四大地区高新区拥有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在本区占比情况

(3)从不同省市的分布情况来看,各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存在明显差距。

根据统计结果,全国共有15个省市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超过20家,其中广东、江苏、陕西位居前三,分别拥有160家、148家、148家,湖北和山东分别以127家、112家,位列第四位和第五位;3个省市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在10家至20家之间,分别是河南省18家、辽宁省17家、吉林省12家;12个省市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低于10家,其中黑龙江、甘肃分别只有3家和1家,海南、山西、云南、青海、新疆五个省(自治区)尚未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对各省市拥有的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进行排名,发现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湖北、广东、江苏,分别拥有120家、100家、83家,浙江和上海分别以69家、52家位居第四位和第五位,而总量排在前五的陕西省和山东省分别以44家和24家位列第7和第8。另外,有几个省份拥有的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与新型研发机构数量非常不匹配,如四川省88家新型研发机构中只有3家是省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占比为7%,吉林省12家新型研发机构中只有1家是省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占比为8%。说明广东、江苏和湖北三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都处于领跑水平,这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密切相关;陕西、山东、四川、吉林等省份的国家高新区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质量上需要加大投入;海南、山西、云南等省份的国家高新区应该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突破数量为0的现状。

表1 2017年拥有新型研发机构数和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排名前十省市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4)从不同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情况看,新型研发机构分布极不均衡且发展质量差异较大。

在全国157家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数排名中,排在前十的国家高新区共拥有新型研发机构590家,占全国的48.4%,共拥有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325家,占全国的50.6%,即前十家国家高新区集聚了接近一半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第十名和第一名也存在较大差距,排名第一的西安国家高新区拥有136家新型研发机构,排在第十位的东莞松山湖国家高新区拥有28家,前者高出后者108家。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4  2017年拥有新型研发机构数排名前十国家高新区

为了对国家高新区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进一步分析,根据国家高新区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多少,将国家高新区分为5个类型:拥有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超过50的为第一梯队,属于全面壮大期,数量在20到50之间的为第二梯队,属于加速追赶期,数量在10到19的为第三梯队,为培育期,数量在1到9的为第四梯队,处于起步期,数量为0的为第五梯队。根据统计结果,第一梯队共有西安、成都、荆门等6个国家高新区,在全部国家高新区中占比4%,共拥有新型研发机构450家,在全部新型研发机构中占比37%;第二梯队有广州、南京、泰安等10个国家高新区,在全部国家高新区中占比为7%,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为284家,在全部新型研发机构中占比23% ;第三梯队,包括无锡、珠海、泉州等13个国家高新区,在全部国家高新区中占比为8%,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为190家,在全部新型研发机构中占比16%;第四梯队有武进、昆山、济宁等82个国家高新区,在全部国家高新区中占比为52%,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为296家,在全部新型研发机构中占比24%;第五梯队,包括太原、包头、沈阳等46个国家高新区,占比为29%,没有新型研发机构。以上数据,一方面,进一步说明了目前新型研发机构在国家高新区分布不均衡,前三个梯队以不到国家高新区总量1/4的比例集聚了超过3/4的新型研发机构。另一方面,说明目前大部分国家高新区处于新型研发机构初步建设阶段,同时许多国家高新区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上布局较慢,尚未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5  2017年不同梯队国家高新区数量及占比情况

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建设意义 ——基于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数据统计分析

图6  2017年不同梯队国家高新区拥有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及占比情况

为了解拥有新型研发机构的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计算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中所占比重。根据统计结果,杭州、上海张江、宜昌、咸宁等35家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全部为省级及以上,说明这些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较好,与此同时,泰安、石家庄、蚌埠、宝鸡等29家国家高新区,虽然建有新型研发机构,但是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量为0,特别是泰安国家高新区和石家庄国家高新区分别有44家、13家新型研发机构,但是无一家为省级及以上标准。对于这些国家高新区,应在重视增加新型研发机构数量的同时,更加重视发展质量。

国家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

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意义,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新型研发机构的作用、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李栋亮认为,新型研发机构开拓了科技与产业化结合的新途径,开辟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道路。王宏等认为,新型研发机构可以使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等创新主体有效的合作,有效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做到“源头创新”。朱建军等认为,研发机构建设作为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科技进步的基础条件,在创新体系构建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并提出新型研发机构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供给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综合载体。廖颖宁认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在于,借助创新而创业、通过创业而实现创新,跨足“科技界”和“产业界”,兼具科研和企业双重身份,将科研与创业在同一研发组织中完全统一起来。可以看出,学者们在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达成了一致的认识。本文在总结已有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家高新区在建设之初就确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使命以及在中国新时代发展中需要更大程度地肩负创新发展和引领发展的使命,提出国家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主要体现为:

(1)引领源头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虽然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仍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核心技术和引领性前沿技术不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问题。推动产业发展向高技术、高附加价值、低能耗、低污染状态演变,迫切需要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决定经济长远发展的引领性领域、关键性课题和卡脖子环节进行技术突破,补齐产业“短板”,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型研发机构特别重视源头创新,注重基础研究,其相较于传统研发机构的优势就在于体制机制更加灵活、特别重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从开始的技术研发就紧密结合了产业需求、企业需求、市场需求,不断整合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促进技术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对提升地区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新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应在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上继续担当领头羊角色,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在源头创新的强大作用,更好地助力地区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

(2)强化产业支撑,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

新型研发机构在支撑产业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引领产业技术发展方向,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通过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推进技术、人才、资本、服务一体化,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通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技术在企业和产业中的推广应用;通过引进和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培养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为产业发展集聚高端人才;通过提供产业规划研究、技术诊断、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支撑企业自主创新和行业科技进步。可以说,支撑服务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研发机构最重要的功能定位之一,也是其最根本的发展使命。国家高新区引进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也在于依赖其对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国家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以及辐射带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3)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是优化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

具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体系是国家高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创新生态体系的创新主体主要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随着新型研发机构的兴起,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个以技术研发为基础、以成果转化为核心,以产业支撑为使命的机构,其创新载体的功能不断加强。相较于传统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面向市场进行技术研发,重视源头创新、注重基础研究,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面向国内外吸纳优秀科研人才,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国家高新区在发展中历来重视创新生态体系的构建,因此,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也是丰富创新主体类型,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不断完善和优化国家高新区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方式。

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利用2017年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国家高新区统计数据,对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质量和分布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总体上,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整体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东部地区国家高新区拥有的新型研发机构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占据绝对优势,西部地区数量次之,但发展质量有待提高,中部地区发展质量最好,数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东北地区整体发展状况与其他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从不同省市的分布情况来看,不同省份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差距较大,广东、江苏和湖北三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都处于领跑水平,海南、山西、云南等省份还处于新型研发机构为0的状态;从不同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情况看,新型研发机构分布极不均衡且发展质量差异较大,不到全部国家高新区总量1/4的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占据总量超过3/4的新型研发机构,部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很高,但发展质量很低。在了解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高新区的使命,进一步探讨了国家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引领源头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为了加快国家高新区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针对国家高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及表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1)国家高新区层面,特别是尚未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国家高新区,应该进一步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意义,提高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争取国家、省市层面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加快布局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加强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建设的同时,必须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应根据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需求,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与区域其他创新主体的协调,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内部治理水平,推动理事会职责落实;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技术能力提升,出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和《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创新支持方式;支持一流人才引进和培育,通过构建相应的收益分配机制、成果转让机制、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建设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集聚高水平人才;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考核,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研究,实施定期绩效评价,对研发机构的机构发展、科技创新活动、人才集聚、创新产出、技术辐射、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以及自主发展能力等情况实施全面评估;坚持市场导向,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大胆探索突破传统科研机构体制和模式,以高水平、高标准、高定位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2)地区和省市层面,应加强对国家高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引导与支持。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引入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优质项目,集聚国内外一流科研团队和创新人才。东北地区省份在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和质量上都应加大投入,西部地区省份要加快支持提高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海南、山西、云南等新型研发机构目前为0的省份,应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缩小与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较好省份的差距,进而促进区域创新水平提升。此外,不同省市之间在人才、技术、创新主体发展方面,应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时,进行开放合作。坚持市场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地区加强自身资源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实行企业化运作,构建起与市场接轨、符合研发机构运行规律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增强新型研发机构自我完善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与地区产业的融合发展。

(3)国家层面,应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在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并加快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范围、职能等进行科学界定。相关部门在布局科技研发项目、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时可适当向中部、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及创新能力相对落后省份的国家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倾斜,以推动这些地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

weinxin
扫码,关注科塔学术公众号
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研与学术资源导航平台,让科研工作更简单、更有效率。内容专业,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 版权声明 本文源自 高新智库 整理 发表于 2020年10月3日12:40:05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ciping.com/35152.html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制度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如下措施。 1.新型研发机构在申报省或市级财政...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制度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科技厅联合省委...
申论|上海新型研发机构现状、问题及发展建议 机构动态

申论|上海新型研发机构现状、问题及发展建议

在国家政策号召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实践。2020年4月科技部的调查统计显示,全国已有26个省市出台了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对机构的投资主体、功能定位、认定条件、经费支持、政策配套等做出明确规定。 上海...
2020~2021 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广东省) 政策制度

2020~2021 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广东省)

本专项围绕广东九大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推进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在广东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